玄学方法论的存在是确定无疑的,哪怕那些方法论实际上不是非常可靠。再好的方法论如果没有人进行实践应用都是毫无意义的,就像一幅无比准确的地图却没有人依靠其远行一样,纵使宗教神话里那创世之神建造宇宙的方法存在,只要没人可以切实地使用或利用它,它的存在与否也就没有什么十分要紧的关系了。对方法论的实践离不开人的操作,方法有效应用的结果直接由人的思想意识和目的所决定,离开人,或者说离开主体,任何方法论都将丧失意义。
我们认为,知识、规律、方法、手段、制度、规矩……这些理性的、有章可循的东西,通通只有完备和缺陷、严密和疏漏、有效和无效、适当和不适当……甚至正确和错误的区别,唯独不可能有先验的善恶属性。理性可以对善恶的概念进行思考、分析,但这并不意味着理性本身具有善恶的属性,也不意味着所有的理性概念都能够按照或善或恶的方式进行划分、归类,善恶不是来自理性的必然推论,它只是某种主体局限观念的产物,换言之在某个被主观规定的范围内,善恶是可判断的,而超出这个范围之外,理性仍然成立,但善恶已然不复存在。这个范围就是我——任意的主体——以及与我有关的一切,其具体大小视我的定义而变,如果我是单独的个体,那么他人的善恶只能以其对我的影响而定;如果我是一个家族或民族,那么外族间的冲突将和鹬蚌之争无异;如果我是人,那么除人类以外的动物行为就不适用善恶判断(见前面提到的道德);如果我是生灵,那么只进行机械运动的非生物现象就没有善恶属性;如果我是宇宙及世上的一切,那么除非宗教里的至上神存在,否则咱前面说过,自然及道之精神皆是“无我”的,即我不可能是一切。所以“我是谁”的确是个核心问题。
我们对于这个伦理学上的核心问题是作出过思考的,只是从未被明确表述过,因为其答案是非理性的,属于“不可言说”的那类。俺没有故弄玄虚,作为主体的我包含着一切精神现象,感受着万物的气息,大道在我之内,自然也不过是我印象中的客体,理性更只是我的一个思想工具,我的内涵无限深邃。别忘了,在主观轴和客观轴组成的简化真值坐标系中,理性空间严格来说只有第一象限而已,虽然可以用理性的方法勾勒出真值坐标系本身,可那并不代表着理性就能理解其中的一切,比如第三和第四象限中的很多命题都仅获得了一个大概的坐标位置,基本无法进行准确定位。何况在我之内还不一定有没有不在真值坐标系里的东西呢,就算那些东西在客观现象中永远不会出现,但作为主体的我绝非是单纯客观存在能够证明或者否认的,以我为实,客观世界只是幻影罢了。当我与客观现实对立,理性、逻辑、概念,都是我对外界的抽象认识,这些认识皆来自于我之外,故而对我无效,我本身不在那些认识可以触及的范围之内,理性为我所有,所以我在理性之外,是超理性的存在。言必有物,而我不是物,言之无物为虚言,用虚言是不能下定义的,所以我没有定义。没有定义的东西无法被理性规定,因此我是非理性的。好吧,至少形而上的我是非理性的。
我不能被定义并不是说善恶就全无标准了,毕竟那是形而上的我不能被定义,因而善恶只是没有了绝对的、普遍的标准而已。事实也是这样,任何知识在好人手里都会用来实现善意的愿望,在坏人手里则会找到绝妙的恶意用途,而同一件事情在不同人看来也常常呈现出不尽相同的善恶表现。我们不预设宗教里那种“全知、全能、至善”的理想化主体存在,因而我们宁愿相信“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 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也不接受基于直觉上的好恶对概念作出没来由的善恶定性。
本篇章咱就来说说主体性,即心理活动或心灵的理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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