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学校知识”与课程标准
一、从课程社会学看“学校知识”
“应试竞争”扼杀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面对“高分低能”甚至“泯灭人性”的现象,我们教育人应当痛定思痛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强调现代教育的“四根支柱”---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生、学会生存,可以思考围绕这个“生存能力”的思路来界定理想的“学校知识”。考虑三个层次:社会生活和学校学习所必要的知识、技能、诸如读、写、算技能和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渗透于各学科和学科之间的科学思考方式;作为社会生活所必要的价值观、态度。换言之,作为素质教育的“学校知识”大体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作为认识事物与现象之结果的“实质性知识”,一般称为知识技能;二是掌握信息与知识的“方法论知识”,即学习方法;三是为什么而学习的“价值性知识”,是同克服知识的非人性化、同知识的活用相关的。
二、“素质价值”与课程标准
作为“素质价值”之分配计划的课程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提高。大体分为两种:一是对应于社会分工的要求---职业性、专业性的“素质价值”(用于分工的“素质价值”)的分配;二是对应于社会统整的要求--公民教养的“素质价值(用于统整的“素质价值”)的分配。中小学的课程必须根据上述两种分配要求加以设计。
三、编制课程标准的视点
(一)课程目标的分解与落实
课程编制的第一个实践课题就是设定“课程目标”---教育目的与目标的明确化、具体化,而课程目标往往表现为“学力目标”。“学力”原本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业已习得的现实的学习能力;二是指潜在的未来的学习能力。
(二)课程内容的精选与组织
体现基础教育课程内容的基础性、发展性的有效策略就是界定“核心知识”。
(三)教学环境的设计与优化
教学环境的优化需要教师关注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一是“信息化”,使得教学突破了传统的“教师中心、教科书中心、教室中心”的局限,不仅有助于理解各门学科的内容,而且有助于培养“信息能力”;二是“生活化”,现代的教学如何“回归生活”、“贴近生活”,在各门“学科”或“学习领域”中引导学生积极地吸取“生活体验”、“自然体验”、“劳动体验”、“参与社会的体验”等等直接性体验,显得越发重要。
(四)评价指标的拓展与分层
课程评价突出两个方面的要求:学生评价和课程实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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