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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司马谏设书》赏析

《答司马谏设书》赏析

作者: 东篱文集 | 来源:发表于2019-01-12 22:18 被阅读4次

          【按】现在看来来,这篇文章的时代特点还是十分明显的,主要体现在其中的用词和话语方式。但对文路的理解和把握,还是比较恰当的,录入时我保持了原样,希望能体现当年30岁的我对古文的分析理解能力和真实样貌。

    《答司马谏设书》赏析

            王安石在散文,尤其是政论散文方面的成就是很大的。其风格简明严整,委婉峭拔,笔力雄健,富有感情,历来都被当成政论文的典范。《答司马谏议书》就是其中有代表性的一篇。

            文章写于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当时王安石为宰相,正实行新法。王安石的新法是在北宋“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的情况下,为维护北宋统治者的利益而进行的一场改革。它的内容包括均输法、青苗法、免役法、将兵法等。虽然王安石的改革顺应了当时的形势,但是由于他的一些作法伤害了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及其庸儒士大夫的利益,因而引起了官僚阶层的强烈反对。其中右谏议大夫司马光反对得最为厉害。他一方面上表神宗,弹劾攻击王安石,一方面连续给王安石写信,以关心规劝为名,行攻击污蔑之实。他强调谨守租宗成法,指责新法是“讲商贸之末利”、“尽守商贸之利”,弄得“农商丧业,谤议沸腾”,“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司马光《与介甫书》)。对此,王实石毫不妥协,曾与司马光在神宗面前争论,同时回信司马光,以高远的见识,明确果断地予以回击。《答司马谏议书》是王安石写给司马光的第二封回信。

            文章一开始便从二人以往“游处相好”的角度交代写这封信的目的,指出彼此“议事每不合”的根本原因是“所操之术多异”。从而说明“自接待以来十有余年,屡尝同僚”(司马光《与介甫书》)。而双方却常常产生分歧的原因是所持的治国主张不同,不是什么个人恩怨。因而即使如何辩解,也不会得到谅解。这已经说明二人矛盾之不可调和。但作者却转而从双方以往的交情入手,说明这次写信的目的是:“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复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语言显得礼貌客气。

            接下来是文章的重点,作者把对方责难的内容概括为几条,并逐一进行反驳。方法上采用步步深入,层层解剖的方式,指出责难的实质,表明自己坚持推行新法的决心。而这一切的前提则是应该如何分清读书人长期争执不休的问题——“名”与“实”的关系问题。所以,作者在“具道所以”的时候,首先讲了“名”与“实”的关系,用来作为判断是非的原则。所谓“名实”有两种解释,一是名声和事功,即名义和实际;一是中国哲学的一对范略,名指名称(概念),实指实在。儒者特别重视综名核实,即理论必须和实际相符合。司马光在给王安石的信中,言必称孟之道,甚至有时在一处竟连用七个“孔子曰”,这种重“名”轻“实”歪曲事实的作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王安石在反驳的时候,紧紧抓住了对方这一点,将司马光责难他的理论依据作为靶子,用众所周知的名实关系,否定其论据,强调名实的重要性。这就为下文用事实逐一反驳司马光违反实际,恶意中伤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原则。

            接着文章以事实为根据,驳斥司马光的责难。“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和“以致天下怨谤”五条是王安石对司马光指责内容的归纳。摆出敌论,逐一回驳。司马光指责王安石“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为王安石的改革机构)”,“又置提举常平广惠仓使者”(《与介甫书》),都是侵官乱政。对此,王安石指出,接受皇帝的指令,议订法度经过朝廷官员们修改决定,然后才交给主管官吏去执行,这不是侵官。这里王安石主要抓住司马光的指责与变法革新的实际不相符合的事实,予以有力批驳。“名实已明,天下之理得矣。”以下王安石用同样的方法逐一指出,拿出古代先贤的政治措施,用来兴办对国家有利的事,革除有害的事,不能说是生事扰民;为国家整理财政,增加收入,不能说是与民争利,抨击错误的言论,驳斥那些善于巧辩的小人之言,不能说是拒绝别人的规劝。三言两语,击中要害。言简意败,针锋相对,寸步不让。“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改革本来就是向旧的秩序、旧的传统、旧的习惯宣战,它势必要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势必要招致来自各方面的污蔑和攻击。对此,作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王安石早已有所预料。他在一首题为《众人》的诗里说:“众人纷纷何足竞,是非吾喜非吾病。颂声交作莽岂贤?回国流言旦犹圣。唯圣人能轻重人,不能铢两为千钧。乃知轻重不在彼,要之美恶在吾身。”从而表现了他不怕换骂、不怕打击污污蔑,坚持改革的高度自信心。因此,那些来自四方的“窃窃怨叹”,当然是意中之事了。简短的回答,充分显示了他矢志改革,毫不妥协的精神。接着文章进一步分析产生“怨诽”的原因:“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面对这种积重难返的恶习,“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洶洶然”?可见,招致“怨诽”的根源不在改革和改革者本身的是否错误,而在于现实的弊端。对此,王安石以盘庚迁都为例,表明自己坚持革新的决心。曲折尽意,态度明确,笔力雄健。

            最后,文章用两个假设句,一反一正,以退为进,表明了自己坚定不移的政治抱负和变法决心。“如果您责备我担任宰相的时间长了,却不能帮助皇上有大的作为,不能使老百姓得到幸福,那么我承认自己有罪;如果说今天应该什么事情都不做,只是墨守陈规就行了,那就不是我敢领教的了。”看似委婉自责,实则锋芒毕露,表面责己,实则斥人,纡曲婉转地表明了自己不愿接受批评、坚持变法的态度。至于未尾,则既可看作是书信往来的套话,也可看作是全文感情基调的表现。因为王安石始终是以老朋友的口吻给司马光复信的,其语言有理有节,礼貌诚恳,然而在原则问题上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步的。全文正体现了这一点。

          清代文艺批评家刘熙载在《艺概·文概》中说:“荊公文是能以品格胜者,看其人攻我弃,自处地位尽高。”这一评价是比较中肯的。就本文来看,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简约犀利,概括雄健。司马光用了三千多字的长信来指斥王安石的变法,王安石却用了三百多字予以反驳,而且抓住政论要点,逐条驳斥。集中概括,针对性强。又能做到有详有略,不枝不蔓。比如对 “侵官”、 “生事”、“征利”、“拒谏”诸条的辩驳,只指出对方曲解新法,名实相悖的事实,是非自得,不必多说。而对所谓“怨诽”的回击,则分析实质,揭其本底。说理透辟,简洁有力。这种做法后人多有称道。姚鼎说,学者欲文字简峻,“须读公所为,则笔间自有裁制”(《惜抱轩全集》)。刘熙载说:“半山文善用揭过法,只下一二语,便可扫却他人数大段。”(《艺概》)其称赞颇中肯繁。

            二、柔间有刚,礼中藏锋。司马光对王安石的攻击真可谓是极尽所能了:关心规劝,污蔑威胁,无所不为。他指责王安石“首倡邪术,欲生乱阶”,是“民贱”、“乱臣”,并说“臣之与安石,犹冰炭之不可同器,若寒暑之不可同时”(《奏弹王安石表》)。王安石对此却十分冷静。他的回信时时处处以礼当先,从友谊出发,把对方的指责与污蔑说成是政见不同,排除了个人恩怨,语言礼貌,态度豁达,而对对方谬论的批驳却于行文之间,清晰可见。既坚持原则,又不诋毁对方,语气委婉,而态度坚定,表现出一个改革家的气魄和风度。

            总之,这篇文章正符合论说文的要求:“又贵国通,辞忌枝碎。必使心与理合,弥缝莫见其隙;辞共心密,敌人不智所乘。”《文心雕龙·论说》)不愧为一代典范。

    《答司马谏设书》赏析

    【译】译文

          安石进言:昨天承蒙您赐给我教诲,但我私下认为,和您交往相好的日子久了,而商议起事情来每每意见不能一致,那是我们所持的政治主张有很多不同的缘放。即使我想硬要噜苏几句,恐怕最后必然不会得到您的谅解,所以上次只单地回了封信,没有一件一件地为自己辩解;又想我向来被您所看重,对于书信往来不应该草率随便,所以现在详细地说出我的理由,希望您或许能够原谅我。

          本来读书人所争执的,关键在于“名实”是否符合,“名实”的关系一弄明白,天下的大道理也就分辨清楚了。现在您所用来指教我的是,认为我侵夺原来官吏的职权,生事扰民,和老百姓争利,拒绝别人的规劝,而招致全国人的怨恨和诽谤。我却认为从皇帝那里接受指令,议订法度经过朝廷官员们的修改决定,然后才交给主管官吏去执行,这不是侵官;拿出古代帝王的政治措施,用来兴办对国家有利的事,革除有害的事,这不能说是生事扰民;为国家整理财政,增加收入,不能说是与民争利;抨击错误的言论,驳斥那些善于巧辩的小人之言,这不能说是拒绝别人的规劝。至于怨恨诽谤的多少,那是本来事前就知道它会如此的。一般人习惯于得过且过地过日子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读书做官的人多数认为不关心国家的事情,附和世俗的见解,向人献媚讨好是好事,皇上想改变这种情况,而我不估计反对者的多少,想拿出自己的力量帮助皇上来抵御这种情况,那么那些人怎么会不(对我)大吵大闹呢?然而盘庚迁都的时候,相互怨恨的不仅是朝廷的士大夫,还有许多老百姓啊,盘庚不因为怨恨的人多而改变其迁都的计划,那是因为他考虑到那样做是正确的,然后才行动起来,因此看不出有什么可以后悔的缘故啊。如果您责备我处在朝廷的高位上时间长了,未能帮助皇上大大地做一番事业,使人民得到幸福,那么我承认过错,如果说今天应该什么事都不做,只遵守祖先的那些做法就行了,那就不是我敢领教的了。

            没有机会见面,想念仰慕之情,不胜诚恳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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