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几篇知乎小说,真的有些打破了我对文笔的认知。
以前觉得文笔好,就是辞藻丰富,写的天花乱坠让人不知所云,然后有种不明觉厉的感觉,高中时期的作文就是这么上来的,被评为优秀范文的大多如此。
各种堆砌词藻,引用古人例子,这种文可以称作是美文,细细读还不错,但是在现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再去看以前的高中作文,洋洋洒洒的,多半会没有耐心。
而知乎文,我终于悟了,看似简单的像口水文(夸张手法,没有贬低的意思),但是!!写的好的一些文章,文笔平实流畅,情节紧凑,而且脑洞还巨大!
我看到最后真的忍不住想去氪金开会员了,但好在我还有两天的会员时间。
所以我终于悟了,现在的我感觉文笔好就是能把故事和人物写活,让读者有绝对的代入感。
而且我发现自己也是非常喜欢走这种文风的,平实无华但是有绝对的代入感,要读者强共情的那种,这才是我对于小说成功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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