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寒园
1、 苏轼、卡尔维诺和村上春树告诉我,写文章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瞎绉,而且最好要有让读者信以为真的文笔和能力,你不说,读者不会知道。等到某天意外得知,那么这些瞎绉的话会如你特意埋藏的伏笔和设置的隐喻一般,使这则文本获得最好的效果。
2、 布罗茨基鄙视那些只有在下雨天才能写作的作家。
坦率地讲,灵感这东西对创作来说是很重要——偶然生活中遇到些悲喜与无常,或是碰到些像一川烟草、满城飞絮的这类有诗意的天儿,激起了你内心的情感波动,有了状态,继而挥毫填好一阙词或是赋上一篇文——但、也没到非如此不可的地步。
灵感对于业余写作者来说是必需品,对职业一点的作家来说,则是锦上添花之物。像上面地这些能给你带来「状态」或者「灵感」的天气或事儿,一年能有几回?大多日子还是如白开水一般寡淡而无味的。
你要是苦苦等这些东西,只怕是一年也写不出几个字。
所以你要是并不满足于当一个业余选手,还想写出一些更加好看的文字,那你就得职业化一点——趁早丢掉灵感和状态这些靠不住的词儿。
接下来呢?
大量的读写,反复的练习都是必要的。
最好每天坚持习作,哪怕只有几百字。没什么可写?现在出门去大街上转一圈,回来后,把你看到的几个具象的视觉化的场景,尝试转变成概念性的抽象的文字——那个刚从你身旁走过的姑娘扎的头绳是什么颜色的?那个跳广场舞的大妈刚才和大爷说话时是怎样的神态?又该怎么描摹下来?
一个作家是得较常人更敏感些,同时还得有一个画家一样地把一件事物完整而逼真描绘下来的能力;一个优秀甚或伟大的作家就不能仅满足于逼真了,得更进一步,像毕加索一样。
这类习作有什么好处?
a. 很多时候灵感恰恰就是在你写作中、而非空想时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有些东西你只是潜意识里有,但写作帮你不自觉地把它梳理下来;
b. 假如平时疏于练习,真等到灵感或状态来了的那一刻,你会发现此时的自己甚至并不完全具备完整将那个绝妙的Idea表达下来的文笔和能力。
3、厄普代克谈写作,“作家们无论是写天上的星星,还是海底的水藻,都是在写自己。”
这确是难以避免的。不过高明一点的作者会把它隐藏,或者巧妙的转化成普遍原则。
4、“写作是这个世界上第二幸福的事情,当我想你的时候”,真是羡慕能说出这句话的作者。
写作于大多数人而言,都是心里有些积压已久的东西,需要把它纾解出来。像冯唐直言——“为了消除内心的肿胀”。一般人靠日记。高一点儿的,写小说。创造出不同的人物,把自己埋藏已久、纷繁难言的感情分付诸人,让他们代自己一吐胸中块垒。而整个过程也并不轻松,从构思到成型再到不断删改,极耗心力。
如果和幸福无关,那写作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5、写不出来怎么办?
苏轼两眼一翻:“吾文如万斛泉涌,不择地皆可出,在平地滔滔汩汩,虽一日千里无难。及其与山石曲折、随物赋形……”
福克纳说:“我只在自己有灵感的时候写,幸运的是每天早上9点我都有灵感。”
村上老老实实回答,“想写小说却写不出,我还一次也没碰到这样的事……写小说是艰苦而严苛的工作,但我并没有因写不出而苦恼的情况。”
你会问李白,你写不出来诗怎么办吗?
是的,很遗憾,这并非一个普遍性的问题。这些都是天才型的作家,看着也是气人。那有没有适用于我们普通人的实用一点的法子?
海明威有一个,“最好的办法总是在你感觉良好或者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时候打住。别去考虑它,或者担心它,直到你第二天又继续。这样的话你的潜意识就会一直起作用。如果你每天都这么干的话,你永远也不会卡壳。
6、阅历对写作来说重要吗?
这个问题和上一条相差不大。写作属于一种创造性活动,我们据此可以将其分为概念型和试验型两种。
对于试验型的写作者而言,比如贾岛、本·方汀、马克·吐温,他们需要不断探索,试错,一步一步把作品打磨完成。而对于概念型作者而言,比如村上春树、毕加索、乔纳森·萨弗兰·福尔他们可以说并不需要那种开放性的探索。作品基本上已经在他们脑子里完成,他们只需要把它写下来即可。所谓阅历对他们的重要性,很可能是微乎其微。
另一方面,即使是对试验型的作家来说,阅历也并不如想象的那般重要。很多时候,你所能挖掘出的一件事情的深度,远比你所看重的阅历的广度更重要。
莫言为文天马行空,但其实根子上还是离不了他的山东高密,对莫言来说,那儿就是他的精神故乡,源源不断的涌动着灵感:
“我的手伸进故乡,抓出来的是一条小鱼,那就是一篇短篇小说;如果抓出一条不大不小的鱼,就是中篇小说;如果运气好,抓出的是一条大鱼,那就是一个长篇了。”
汪曾祺写得最多的还是昆明西南联大和他的江苏高邮,王小波写他的知青生涯和长安城,马尔克斯写他的马孔多,博尔赫斯最喜欢的还是呆在他的图书馆里。他们也许阅历还不如一个常年旅行的人丰富,可他们能把所经历过的事情都挖掘的足够深。这远远比那些走马观花式的、浅而泛的阅历重要多了。
7、海明威说的,第一稿都是狗屎。以前也看到过这句话,看了也就过了。直到自己开始写作,再想起这句话,愈发觉得是至理名言。
8、“文气”这个东西,听着虚,但其实是有的。它就体现你句子里的「了」「么」「的」上,就体现在你对主语的选用和省略、以及对句子长短的把握上。
9、谈文字理想
太上三不朽。除掉极少数的庸碌之辈,凡人总有一个志愿。古代帝王将相士大夫们的最高理想,莫过于不朽。无论立德、立功还是立言,人们总是希望能在这世上留下些长久一点的东西,至少证明自己存在过。于作家而言,最近的就是立言了。
冯唐还算有点儿文字理想,且不论差多远,起码能喊出一句“用文字打败时间”;狂一点的像蒋峰,“博尔赫斯又没挡着我的道”;害羞一点的像阿乙,说,“我比我活得久”
其他的就不说了。
10、最好有一定的古文功底。即使你写的是现代白话文。
11、文章里轻易不要代入自己的经历或主观经验,更不要妄图以此为证,论说些什么。尤其是在书评、影评里。
12、少用或不用形容词。这应该是一位稍有些经验的写作者都该知道的基本常识。
13、多用短句,少用定语从句。与上条不同,这是个人喜好。
一般来讲,文章笔法大致有两种传统。
因了语言本身的关系,西方多是绵密复杂的长句,写得好些,也会有一气呵成、畅快淋漓之感。最极致的,像马尔克斯《族长的秋天》,一段就是一章,第一段40页。
汉语则不同。在结构上,既没有套盒似的定语从句,也没有德语那样的可以无限往里塞内容的框型结构。
按国人传统,还是短句会舒服些。
14、凡是在写作一途上稍有些理想和抱负的,都会尽力避免在文章中出现网络流行词。
15、文章最不缺的就是泛滥的抒情。感情丰沛且有天分的作家不少,到他们那一层,最重要的反而是克制。
16、很多古诗词中的规则放在文章中也同样适用。一篇文章,立意十成,你说到七八成就可以了。要是全说透了,读者看过也就过了。那这篇文章的价值也就仅止于当下。
17、《神雕侠侣》里的独孤九剑,二十岁凭借“利剑”行走天下,凌厉刚猛,无坚不摧;三十岁选择“重剑”横行天下,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四十岁后拿起木剑,此时已经达到了不滞於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的境界。
他用剑的这三阶段,武器锋利程度依次递减,但其境界反而越来越高。
写作技法就像这武器,是外物,初期有助于提升武功,但到后期,如果还是过于凭恃,只会导致自己的“内功”停滞不前。
18、用木剑的第三阶段是什么样子?
就像陶渊明的诗,汪曾祺的散文,看着都是大白话,可实际上已经到了看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的第三层境界。
19、文字本身是有韵律感的。不要为技巧这些外物所迷惑。
20、一则文本,整体和谐最重要。无论是感情、立意还是写作技巧,以及其他诸多要素,都需要克制。如果某个要素太耀眼,则会伤害文章本身。
21、一种救赎。
22、永远不要从故事的开头写起,如果你写小说的话。
23、 即使两三千字的文章依然可以设个悬念、埋个伏笔,这里我说的不仅是小说。
24、布罗茨基和厄普代克那两条是我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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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话说你还懂德语呢啊,厉害~
等你学出来,就牛逼了~
这一点严重共鸣
还有关于不要困于写作技法,我最近正在做这个努力中,最近试着写了篇现实背景的文,结果被评价说很多描写有些刻意,看起来怪怪的,所以也在反思自己这个问题。
还有“多用短句”,我本人也是短句子的脑残粉。
嗯灵感确实是多写多得的,以前所谓说什么“天气不好,环境太吵,工作太忙所以没有灵感,下不了笔…”未必没有给偷懒找借口的嫌疑。
还有文气,关于了、的等使用确实很影响一篇文的气息。尤其本人看文会习惯性动唇默读过去的
一种救赎。
不过即使这样我也还是选择做个宅女,毕竟看书比写书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