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写过小说,看倒是看过不少,惊奇于小说作者的奇思妙想,感动或憎恨过小说里的人物,也有过写小说的念头。可迟迟下不了笔,一方面是自己的贪玩,沉不下来;另一方面是在乎的东西太多,太在意人情、奖励等一些现有的利益。或许有人会说是能力的问题,这一点不可否认,但这不是一个理由。
这几天听了几次文学大家的讲座,虽然所讲的命题不一样,但讲述的方式是一样的,就是从自身的创作经历说起。从他们的讲话中,我总结了以下几点:
1.丰富的经历。这种经历不一定是亲身体验的,也可以是听到的,看到的,读到的,只要是对自身造成了思想上或精神上影响的,都算是经历。文学来源于现实,服务于现实,一个经历稀薄的人,是很难刻画出小说中复杂的人性关系的,也是很难形成文学所需要的一种超出世俗的宗教情怀的。西藏为什么会成为很多作家心中的圣地?因为去西藏难,在西藏生活更难,西藏发生的故事多,传说更多。能使人刻骨铭心的东西,往往就是苦难,在经历苦难后获得重生的人,对宗教会怀着莫名的情怀。
2.对生活的热爱。很多作家死于抑郁,死于对生活的失望。但不能说明他们不爱生活,而是爱的太深,爱到扭曲。艾青的“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的深沉”,食子的相信未来,海明威的不会被海打败的老人……正是因为爱生活,才想通过文字来表达对生活的感情,或通过讽刺来反映一种社会现象,或是讴歌美好生活,或是对美好未来的期待。对生活没有感情的人,是不会花费经历在写作上的,他们更多的时间是浪费在个人的私欲上。就算为了某种目的去写,也是单薄空洞,索然无味的。
3.对读者诚实。作家们更乐意讲自身经历不是在炫耀自己的成就,而是通过读者这些经历了解,进一步走近读者,让我们觉得,他们也是活生生的、很平凡的普通人。写小说也应是一样的,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就不要强加给读者,正如作家徐剑老师的“三不”,看不到的不写,听不到的不写,走不到的不写。就算是虚构小说的作家,往往也是有故事原型的。
在学校编辑部当编辑的三年里,越来越发现,往往感动我们的,不是优美的语句,不是费劲心机的布局构思,而是一个小小的直通我们心底那块柔软秘境的一句话、一个动作。仿佛只要触碰到了,其他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因为这才是我们写小说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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