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的著作《公孙龙子》中有一篇题为《白马论》,其中主要命题是“白马非马”。对此,公孙龙从三方面来加以论证。
第一,“马”这个字是表明一种形状,“白”是表明一种颜色。表明一种颜色与表明一种形状不同,因此,白马非马。如果用西方逻辑的语言,可以说,这个论辩强调的是“马”、“白”和“白马”三个词的内涵不同。“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而且还具有一种颜色。由于这三个词的内涵不同,因此白马非马。
第二个论证是:如果有人要一匹马,这时马夫牵过来的可以是一匹黄马或一匹黑马;但如果要的是白马,就不能把黄马或黑马牵出来。……如果有人要马,马夫如有黄马或黑马,都可以应声说有;但如果有人要一匹白马,他就不能应声说有。这岂不是白马非马?
再者,“马”这个词并不包括、也不排除任何颜色。因此,有人要马时,黄马、黑马都可以应命。而“白马”这个词,既包括颜色,又排除颜色,黄马和黑马都因其颜色而被排除,只有一匹白马才能应命,那未被排除的和被排除的当然不一样。因此,“一匹白马不是一匹马”。
如用西方逻辑学的语言来说,这个论辩强调的是“马”与“白马”的外延不同。“马”的外延包括一切马,不管它们是什么颜色。“白马”这个词的外延却只是指“白颜色的马”,其中排斥了其他颜色的马。既然“马”与“白马”的外延不同,因此,白马非马。
第三个论证是:马当然有颜色,因此而有白马。假设有无色的马,那样的话,“马”就只有本质,没有形体。然则,白马又由何而来呢?因此,“白”不是“马”; “白马”的含义是“马”加上“白”,它和“马”已经不是一样的含义,因此,白马非马。在这个论证中,公孙龙似乎强调“马”的共相和“白马”的共相不同。所有的马都具有马的共相,但其中不包含颜色,马的共相与白马的共相不同,因此,白马非马。
除“马”的共相外,还有“白”的共相,那就是“白色”这个概念。在同一篇里说,白的共相并未说明什么是白。“白马”一词则把“白”界定了,经过界定的“白”和“白”的共相又不是一回事,特定的白是在特定的物体之中显现出来、“定”了下来的。而白的共相是未经任何特定物体加以界定的,它是未经界定的“白”。
——摘自《中国哲学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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