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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作者: 烟锁潇湘 | 来源:发表于2017-04-18 12:50 被阅读35次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由徐静蕾导演,根据茨威格的同名小说改编。

    一曲悲伤的《琵琶语》伴着厚厚一沓信,拉开了故事的帷幕。

      

    故事发生在抗战时期的北京,从1930年到1948年。故事是以倒序手法进行的,作家先生生日那天,收到了女人的信,管家端来长寿面,他一边吃面一边看信。

      

    写这封信的女人的儿子死了,她在这世上又成了孤独一人,她在将死之际给男人写了信。

    大院里原先那家吵吵闹闹的搬走了,作家先生(姜文饰演)搬过来了、那时候女孩还小,然而已经有了青春期的萌动。一箱箱古旧的书,古朴的家具搬过来,管家先生又是那么的和蔼,让女孩不禁对房屋的主人起了好奇心。

      

    她第一次见他,他骑着炫酷的摩托车,年轻又文雅,让她一见倾心。

      

    她第二次见他,她在院里玩耍,跑出来时不小心撞到了他,然而他只是露出温和的笑容,说句sorry。在信中,女人写道:“从那一秒钟起,我就爱上了你。我知道女人们经常向你这个骄纵惯坏了的人说这句话。可是请你相信我,没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死心塌地地爱过你。过去是这样,这么多年过去了依然是这样。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被人察觉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

      可她知道,他是个风流的人,他身边围绕着很多女人,可她依然不变心,固守自己的爱情。

      

    白天期望着见到他,然而他白天携女伴出去,夜晚,她坐在屋里的书桌上,透过窗户,支着下巴看作家屋里的灯光。

      她是叛逆的,倔强的。那全都是因为她拥有着不为人知的爱情。

    有人上门说亲,她闷闷不乐。她问道:“那咱们还住这儿吗?”媒婆笑她。母亲说她必须去山东,她闹脾气,不肯去。最终还是去了,房子被搬空了,行李都拿走了。她终究是惦念着他,半夜三更,黑漆漆的天,她敲他的门,没人应。寒冷的空气渗进皮肤,她蹲坐在他门口,等他很久很久。

      六年后,她考上北平的女子师范,终于回到了她熟悉的梦寐以求的地方。

    她住的离他很近,每日经过他的门前,然而他已经不认识她。

      一次,她坐在黄包车上,与他狭路相逢,他让她先过去,他终于注意到了她,注意到她清纯美丽的、盛开的容颜。在街上游行时,枪声四起,他把她拉到安全的地方。天很冷,他带她到饭馆吃饭。

      他生命中有太多女人了,什么类型的他没见过,对这个女孩,他说他肯定见过她。她何尝不知道,他见过的脸太多了,早已记不清她了。然而尽管过了这么多年,她仍然爱着他,她毫不犹豫的把身体给了他。寒冷的清晨,他为她戴好围脖,送她一只白玫瑰,管家在门外打扫。因关心战事,他要去宛平,他告诉她:“我一回来就去找你。”

      然而几天后他回来了,却再也没有去找过她。她每天在门口看着他经过,他却没有看见她,她终于知道,他与她的距离是多么遥远。

      八年后,她带着她的孩子,在北京。她出卖自己的肉体,为了换取孩子优越的生活。

      她又碰见了他,他身边依然围绕着许多女人,许多不同的女人。他们又生活在一个城市里,一个圈子里,他们甚至有共同的朋友。可是,他仍旧认不出她是谁,他再一次把她忘记了。这么多年,她却一直忘不了他,每年他的生日,她都送他一束白玫瑰,与当年他们在一起时他送她的一模一样。这是为了纪念那些忘却的记忆。

      时隔多年,她再一次与他在一起,可她仍旧留不住他的心灵。她知道,他会再一次把她忘记。国共战争就要爆发,他又要出门到外地。她知道,他会回来,可是一回来就什么都忘了。

    他再一次告诉她:“我一回来就去找你。”

      出门,寒冷的天,管家在门口打扫。道一句“早啊,小姐。”

      转身走去,走在寒冷的天里,泪流满面。她知道,她爱他,与他无关了,他不过是他的一个遥远的梦罢了。

      可是她的儿子死了,她也要死去,临死之前,她给他写了信。

      故事的结尾,一曲《琵琶语》悲伤地响起。

      这部电影的设计很精巧,故事开头和结尾都以《琵琶语》为背景音乐,画面是一个男人在昏暗、华丽、懒散的房间里看信。节奏把握得很好,叙述故事简单,描述细节的时候很用心,表现人物情感的时候节奏放的很慢,以营造温暖而忧伤的氛围。

      三次短暂的相逢,她三次进他的房间,房间里古朴的书架、塑料人偶、昏黄的灯光、洁白的玫瑰、每一次都是寒冷的天、谦虚慈祥的管家,每一次都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

      这是一个凄凉的爱情故事。

      一个女人,从情窦初开到青春逝去,只爱着这一个男人。倔强、固执让她只保持一心,数次沦陷在男人的温柔里,男人一次次忘记她,她也不后悔。然而因为自尊,她不去找他,不想让他以为他别有目的,因为自尊,她一次次远离他,因为自尊,她从不告诉他她是多么爱他,更不告诉他他们早就相识,直至她死去。那时,他们的距离似乎近了些。而他,一个作家,战争年代就关心战事,忘却女人,一到和平的时候,又顿感生活无聊,到处寻欢作乐了。仿佛他的生活里有两个世界,一和平就忘乎所以,一战争就严肃正派。他写小说,说小说里的故事虽然有意思,但比不上现实生活精彩。这是他们这些身居上流社会的人的想法,他们无所事事,金钱无忧,当然要找点娱乐来打发时间了。

      他和她阶级从来不一样,他们有太多的不同了,然而,从小,她就开始向往他了,她爱他爱到骨子里,爱到灵魂里,也与他无关。他就是她的一个梦。当美梦成真后,立刻又变成泡影,他们从来只是短暂的在一起,他们从来都在梦中。

      美梦易醒,易醒是美梦。留不住,转眼成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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