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女孩子不曾想过,自己要在最美的年华死去呢?
就像《七月与安生》里的安生:27岁,我就去死。
出现这个念头的时候,往往是在青春期,刚刚见识到了美貌与否在人生中有多么的重要。再努力再受老师家长夸赞有什么用?自己暗恋的男孩子还是只会和那个漂亮的、那个高挑的、那个化妆的、或是那个胸大的女孩调笑。
女人只有青春貌美的时候才叫女人啊,一旦皮肤上长了皱纹,那就只能叫做老太婆、老大妈,只能挺着臃肿的肚子,烫着便宜的卷发,每天去菜市场为了几分几毛钱和小贩砍价,提着循环利用、颜色发黑的布兜子在花园里叽叽咕咕别人家的儿媳妇。
20岁还没谈恋爱?嚯,多可怕,我可不要做大龄剩女。我一定会在27岁前,找到我的白马王子,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至于这幸福快乐的生活长什么样子?不知道。也许,27岁还没死的人,都已经没有灵魂了吧。
25岁那一年,我突发过敏,半夜进了医院的急诊。大夫问过我的年龄之后说:嗯,到了这个岁数了,身体再不会像以前那么好了。那功夫连头皮上都长满小红疙瘩的我,心里一震,痒也顾不上了,难道,我就这样老了吗?
我是不是该像小时候曾经想的那样,在这个巅峰上,死去呢?
如今我和我的朋友们都已经过了27岁。
漫长的青春期终于过去了。什么感觉?仿佛是多年来被狂风巨浪推动着在大海中随处翻滚的小小船,有一天终于无风无雨,月亮出来了,映照着深蓝色的一望无垠的海面,安安静静中,找到了自己的航向。
无论是还在学校读博士辛苦地在实验室加班,还是在高楼中的某一层穿着高跟鞋形色匆匆,亦或是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我们谁都没有变成那时最怕成为的老太婆的样子。
而且,我们也知道了总有一天会变成老太婆的,但老太婆不是老巫婆啊。
在18岁的人眼里,28岁的人的日子,无趣又可怕。
在28岁的人眼里,18岁时的日子,跌宕起伏,好玩有趣,只是现在的日子也非常好玩有趣,而且更多选择。我可以多出去走走,我也可以选择停下来。
我真正可以做自己了。做自己不再是折腾自己的外表,追求奇特的经历,让自己看起来和别人不一样,而是哪怕看上去和别人一模一样,我心里知道自己是独一无二的那一个。
过了27岁,我们笑着看自己长第一根白头发,长第一条皱纹,多贪吃几口水肿好几天,晚睡一小时第二天就会崩溃。
可那有什么呢?我们终于有了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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