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险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巨大差异
2.研究目的不同
保险医学:判定受检者当时有无存在或潜在影响其死亡率的健康危险因素,不确诊疾病。
临床医学:明确诊断,找出有效治疗方法为目的。
(1)预后概念内涵不同
保险医学:研究某种危险因素对预期死亡率的影响,除了考虑明显威胁健康和寿命的因素为爱情,对于潜在某种危险因素对预期死亡率的影响,除了考虑明显威胁健康和寿命的因素外,对于潜在危险及发展中的危险也给予高度重视。
临床医学:考虑治疗的可能性及预后。
保险医学研究的预后时间往往长于临床医学的研究。
一方面,预后内涵的不同,也成为导致核保结果常常与投保人预期产生巨大差异的主要原因。保险公司对客户健康状况不佳,如轻度高血压、体重过高等提出加费承包的结果,客户往往不能理解,认为不合理,因为临床角度上并没有什么问题。
另一方面,保险医学对一些疾病,主要会估计它未来可能造成的后遗症、并发症及对寿命和健康的影响程度去,所以目前身体无大碍的健康因素或疾病,经过一定时间可能会增加死亡率时,核保人员也要加费。但同样疾病的情况,在临床医学上,比较重视疾病存活率,如果一种疾病经过10年其存活率在90%以上,医院就不认为是严重疾病,同时为了安慰患者还会淡化病情,对于一种当前不需要治疗的疾病只观察病征或现象,临床认为没有大问题。这一点,在核保结果上也非常明显,比如现在非常普遍的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子宫肌瘤等等,临床诊断保持检查就好,但保险医学上大概率会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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