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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连续吃了一周的金针菇肉片面

我连续吃了一周的金针菇肉片面

作者: 也麦 | 来源:发表于2019-03-17 15:43 被阅读14次

    这一周来,我一直买菜回宿舍煮面吃,并不为了省钱什么的,而是天然地不爱下课之后在拥挤的人群中买饭罢了。学校的菜摊上总是门可罗雀,最是安静。

    跑得快一点的话,我就可以欣然霸占整个菜摊,挑上两块钱肉,再抓一把金针菇,就算是有荤有素。奇怪的搭配,但是特别鲜美,很方便。我只需要烧个水,再把商家切好肉片和金针菇一洗,一放,再洒点油和盐,就足够好吃了。

    我不爱买青菜。因为商家总爱往上面喷些水,让菜看起来更新鲜。买回去的话,且不说付了多少水钱,吃不完的菜会把宿舍弄得湿答答的。

    回去的路上会碰到一棵枇杷树,我经常会去看它长大了没有,变黄了没有。毕竟学校可都有又大又黄的枇杷卖了呢。但每次看了却是心生失望,这明显是才刚刚发芽,只好偷偷给它起个名字——大器晚成枇杷树。



    回到宿舍倒腾一番,吃完面后,倒是没事可做。这学期学校把课都集中到了早上,下午晚上都没课,想来是为了让考研的人好复习的。

    而我呢,倒是还没想好是考研还是工作。如果考研,要考什么学校,什么专业;如果不考研,又该去哪个城市,找什么工作。人生总有很多这样大大小小的抉择时刻,踟蹰不定,害怕做出错误的选择,真是一团乱麻。或者直接一点,就是害怕为自己糟糕的人生负责。

    我索性搁下这事,利用下午和晚上的时间,找了个安静的奶茶店,看了本书——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听这名就觉得蛮难过的,小说讲的七八十年代的青春回忆之殇。

    我觉得这是余华最好的一本小说,感情细腻而真实。读这本小说,时时会感受到一种淋漓尽致的美感。就像是往杯子里倒茶,常人都知道只要八分满足矣,余华呢,非要满到溢出来才肯罢休。就是将人性的丑恶与阴暗,赤裸裸地暴露在聚光灯下,让你去直视它。余华的写作风格,也决定了这本小说的气质。

    主人公孙光林是家里的老二,从小被送给别人做儿子。几年过后,他的养父母死了,他又回到了故乡。几年的空白期,他与家人之间的感情必然是淡漠的,他的父母肯定更爱从小养大的老大和老三,两个兄弟也不愿意接纳他,于是他成为了家里的局外人。最后他通过高考离开了那个小山村,兀自品尝着成长的孤独与现实的苦涩。

    其实孙光林的成长轨迹跟我还蛮像的,从小离开故乡去了城市,后又因考试政策回到了家乡。上了大学,回家只要三个小时的车程,但一年只会踏入家门一次。

    关于童年的回忆,我能想起来的很少,大多是一些零星的碎片。
    小时候离开家乡的时候,堂姐说城里人都睡觉很晚的,经常会出去吃夜宵。一方面我已经养成了七八点睡觉的习惯,另一方面也无法割舍美食的诱惑。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衡量、比较着,终于憋出睡觉时间:最晚不超过九点。还有学校半月形的门和大榕树......它们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小时候的我偏爱它们。我喜欢在半月形的门里穿来穿去,我喜欢春天发芽时,层层叠叠、不同深浅的绿。

    初中首先想起来的是关于大学的抉择,那时会认真地纠结要考北大还是清华。直到读高中时,看到学校的横幅上没有一个人考上清华或是北大,才明白自己的天真。
    之后便是家门口的鹅卵石,当时我已经回到了家乡,家对面常年在建房子,特别吵。但我注意到废墟里有很多石头,经常去那里捡石头玩。让我骄傲的是,我从里面发现了一个爱心形状的石头,那一瞬间觉得自己特别幸运。我特地将它拿回家收藏了,今年拿出来看,却发现它并不像爱心。
    还有春天学校操场的草地,草很深,有些湿湿的,可以盖住脚裸。我喜欢在在没开学的时候,在草丛里走来走去,也不顾鞋子是否会弄脏,只觉得身上沾染了春天的气息。
    还有那颗大雪松。其实听老师说它并不是雪松,但我还是喜欢叫它雪松,期待着在某一个圣诞节开满雪花。同时被我美化的还有它的形态,那棵雪松特别高,一楼的我看不到它的顶端。于是我幻想着,它一定有细细的、挺拔的顶端。初二搬上去时,才发现它的顶部是歪的,颜色有些深,看起来像是营养不良。

    高中时的我,孤僻的性格已经初见倪端。和现在一样,我不喜欢在拥挤的人群中间打饭,也不喜欢争抢。所以我经常会买一些水果、饼干、面包、牛奶之类的东西,作晚餐,手上提几袋,再背上整整一大书包。我生活的那个小镇,水果卖得很便宜,只要起得足够早,不买反季节的水果,基本都是一两块一斤的,甚至几毛钱一斤的也有。
    当时的我不是很会认称,担心小贩看我年纪小,给我缺斤少两。一般我会先说一句:“我还是学生啊,没什么钱,你不要骗我啊。”潜台词是,学生是弱势群体,你骗他们会良心不安的,企图在心理上先占据优势。然后再装模作样地看一眼称。

    也许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吃多了,没怎么吃饭,导致我成为了家里最矮的一个。

    我记得高中学校的花特别少,大多是一些一年四季都一个样的树,毫无变化,无聊得紧。唯一值得去的地方是教学楼后面的花园。说是花园,其实也不对,里面就一种叫不出名字的花。但我还是喜欢,没事时我会在里面一圈圈地逛。

    当然,还有高三。不知道为啥,我当时对高三的印象是压力超大,作业又多,读个一年人都会瘦一圈。真正读高三的时候,好像和高一高二没啥区别,我并没有如意料中的瘦下去,只是考试更多了些。

    好像长大,就是这样。

    比起七八十年代的年轻人,我的成长历程似乎更顺风顺水一些,没有什么值得难过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刻骨铭心,更多的是煮着金针菇肉片面、期待着枇杷长大的平淡生活。

    看完书后,我又去查了一些资料,发现《在细雨中呼喊》有余华自己的真实经历,突然觉得更难过了。果然多少委屈就是多少文章。

    但我还是不可抑制地想到,即使不曾经历沧桑,那个繁盛的青春和充满活力的时期,从来只在梦里出现(青春偶像剧可真是骗人),而且离我越来越远了。
    毕竟计划的校园春日采风,已经两周了还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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