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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点评红楼梦》笔记(8):《红楼梦》的悲剧美

《王国维点评红楼梦》笔记(8):《红楼梦》的悲剧美

作者: 张三的诗 | 来源:发表于2022-11-10 22:17 被阅读0次

《红楼梦评论》第三章名为“《红楼梦》之美学上之精神”,主要论述了《红楼梦》最大的美学价值——悲剧美,王国维说“《红楼梦》者,可谓悲剧中之悲剧也”。

中国历来就没有悲剧传统,观众们喜欢的永远都是鸳鸯蝴蝶的故事和大团圆结局,像“《牡丹亭》之返魂,《长生殿》之重圆”,凡是不那么圆满的结局后人会给它再补个团圆的结局,所以《水浒传》后有《荡寇志》,《桃花扇》后有《南桃花扇》,《红楼梦》后有《红楼复梦》、《补红楼梦》,甚至有《儿女英雄传》来续“金玉缘”,这些正是“吾国人乐天之精神”的体现。

某些宗教学家说中国人素来是乐观的、现实主义的:

中国人缺乏悲剧传统,相应地也就缺乏悲剧精神,他们耽于世俗的享乐,缺乏神圣的殉道精神,所以才没有产生出西方那样的宗教传统。
——苏缨 解读

俞平伯很刻薄地讲过:中国传统的小说都是俳优文学,所以只知道讨看客的喜欢。

其实并不是因为中国人素来乐观,反而是因为中国人民苦难太重、闲适太少,善恶到头终有报是人们最热切的期盼,但现实是看到最多的却是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所以才需要文学艺术为善良而软弱的人们频频造梦,在一定程度上扮演宗教的角色。

但文艺作品若当真迎合了这种心理,往往只能使自己肤浅,因为它对最需要面对的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苏缨 解读

不仅是封建社会,今天社会也依然如此,随着科技发展文明进步,我们并没有从生活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却反而更加惶恐、更加焦虑,正如著名的“红皇后假说”——在这个世界,你只有不停奔跑,才能停在原地。

社畜下班回家打开一本小说,他不指望看到什么艺术与美,而只想“爽”一下、“躺平”一会,像吸食精神鸦片,让紧绷的神经得到片刻麻醉。

这样的世界不会有“松花酿酒,春水煎茶”,人们更不会把残存不多的情感投诸于一部难解的悲剧。

《红楼梦》是小说中的另类,它不眩惑、不谄媚,不讨好任何人,浓重的悲剧色彩使其成为文学史上一朵最诡谲的奇葩。

这里需要补充下小说在古代社会的地位,小说在古代文坛是不登大雅之堂的,无论一部小说在今天看来有多高的艺术成就,但只要是小说,在古人眼中就是不入流的。

所以很多小说都没有署名,《红楼梦》作者直到今天都在考据之中,虽然官方盖章认定的作者是曹雪芹,但很多人对此并不认可(包括我自己)。

所以《红楼梦》在创作之初就注定了它的与众不同,作者没有把小说当做小道,而是当做毕生事业来完成,所谓“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确实要有这番痴劲。
——苏缨 解读

因为有这样的创作姿态,所以它绝不会落入“眩惑”之中,而是优美、壮美兼而有之,但又因为它的悲剧性,壮美成为了主旋律。

谓悲剧者,所以感发人之情绪而高上(高尚)之,殊如恐惧与悲悯之二者,为悲剧中固有之物,由此感发,而人之精神于焉洗涤。
——王国维原文

王国维引亚里士多德《诗论》里的观点,悲剧能感发人的情绪并使之高尚,尤其是通过恐惧与悲悯的感发,人的精神得以净化和升华。

普通人看书时往往会落入对书中人物的评判中——贾母太可恶了竟然一点也不心疼林妹妹,王熙凤太坏了想出“掉包计”来,林妹妹太可怜了等等。这种评判不是审美的范畴,而是在行使警察或法官的职责,但我们乐于在这样的评判中满足自己作“上帝”的快感。

而王国维却处于更高的审美层面,他没有去苛责任何事、任何人,而是站在生而为人的原罪之上,有种超现实的悲天悯人的宗教情怀。

《纳兰容若词传》中说,世上最悲伤的字莫过一个“若”。

人生若只如初见。若没有遗憾,一生不必说“若”,便也没这么多悲欢离合之苦,但在《红楼梦》里,连个“若”字都没了着落。

若是怎样才能避免这一场悲剧?若改变哪段命运,一切都可重新来过?若能时光倒流,贾宝玉就能挽回林黛玉吗?

这是一部怎样的悲剧,陷落在悲剧之中的角色们甚至连对公正的吁求都无法开口……对于一部悲剧而言对公正的诉求是最不可取的庸俗化的手段。
……
悲剧的真正意义是一种深刻的认识,认识到悲剧的主角所赎的不是他个人特有的罪,而是原罪,亦即生存本身之罪。
——苏缨 解读

这就是王国维从《红楼梦》中的领悟,人生的一切苦痛与罪责皆是欲念所致,我们最大的罪恶便是降临到这个世上,而这一切却无从选择。

当一个人真正的成熟后,便会觉得这世上没有什么值得抱怨和指摘,每个人都处在自己的囚牢里。悲剧和人生中所有的苦痛一样,都能教会我们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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