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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习惯二 以终为始——自我领导的原则

第四章 习惯二 以终为始——自我领导的原则

作者: 锡安的民 | 来源:发表于2021-07-12 22:37 被阅读0次

 太多人成功之后,反而感到空虚;得到名利之后,却发现牺牲了更可贵的东西。因此,我们必须盯紧真正重要的愿景,然后勇往直前坚持到底,使生活充满意义。

        “以终为始”的一个原则是“任何事都是两次创造而成”。做任何事都是先在头脑中构思,即智力上的或第一次的创造,然后付诸实践,即体力上的或第二次的创造。

        “以终为始”的另一个原则基础是自我领导,但领导不同于管理。领导是第一次创造,必须先于管理;管理是第二次创造。管理是有效地顺着成功的梯子往上爬,领导则判断这个梯子是否搭在了正确的墙上。成功并不在于你流了多少血汗,而在于你努力的方向是否正确。

        “以终为始”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撰写一份个人使命宣言,即人生哲学或基本信念。宣言主要说明自己想成为怎样的人(品德),成就什么样的事业(贡献和成就)及为此奠定的价值观和原则。你可以把个人使命宣言称为个人的根本大法、基本人生观、衡量一切利弊得失的基准,并藉此确立自己的愿景和价值观;制定自己渴求的人生目标、奋斗方向和目的。

        唯有参与,才有认同,这个原则值得强调再强调。

         ——史蒂芬.柯维《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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