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理想社会的探索中,人们渐渐发现,信仰,制度和道德情感三者是不可或缺的。
信仰是超越世俗的存在,是指引人类文明前进的一盏明灯。浩瀚宇宙,人类很渺小,就连地球也是微若尘埃的存在,冥冥之中,皆有注定,神圣的力量无处不在。康德说:“世上有两样东西让我感到深深的震撼,一个是头顶浩瀚灿烂的星空,一个是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一个人唯有认识到人的有限性,才能超越兽性,展现神性的光环,这是理想社会构建的第一推动力。
有了信仰,还要有制度,或者说,有了信仰,必然会去探求制度建设,杨小凯就说:“信仰是制度的第一因。”
制度相当于古代中国的“礼”,但礼并不具有强制色彩,制度却是严苛的,也是公正的。以制度治国,也就是依法治国,只有构建起了完备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把权力关进笼子,摆脱人治的循环,走向公平透明的法治。
人性复杂而多变,是善恶同体的,法治是惩恶扬善的制度保障,是守护人性之美、遏制人性之丑恶的重器,是建设美好家园必然的选择。任何一个在制度建设上存在重大残缺的国家,不但难以闪现圣洁的人性之光,还会成为生命难以承重的国民之殇。
信仰和制度之外,道德情感也很重要。
信仰属于天律,制度是刑律,道德情感属于自律。在一个拥有信仰的法治国家,人的精神情感积极而向上,国民的素养和道德感能得到极大提升,人与人充满善意,每个人都能感受到人之为人的尊严和温暖。
有一个事实摆在面前:有信仰的法治国家,国民的道德感普遍很高,没有信仰的人治国家,人民的素质普遍很低。这里面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是因与果的关系。
在一个有信仰的地方,国民必然会孜孜以求的探索制度建设,去保障每个人的权利;生活在有信仰的法治国家的国民,自然会开出宽和善意的人性之花,成为人类世界的指明灯。
信仰,法治,道德情感是一个互为一体的组成部分,是理想家园的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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