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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注道德经述成·德经·为无为章第六十三

苏辙注道德经述成·德经·为无为章第六十三

作者: 随便阁主 | 来源:发表于2022-05-30 13:43 被阅读0次

    经·为无为章第六十三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

    苏辙:圣人为无为,故无所不为;事无事,故无所不事;味无味,故无所不味。其于大小多少,一以道遇之而已。盖人情之所不忘者,怨也。然及其爱恶之情忘,则虽报怨,犹报德也。

    原成:凡物皆是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普遍联系,凡物以矛盾对立物为自身定义,并以向矛盾对立物转化来完善自身定义。为、事、味,此三者或为抽象之物,或为具体之物,然皆循自然之理,凡物运动必有结果产生。

    大,不小也。小,不大也。此两者为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大”有向“小”发展的趋势,“小”有向“大”发展的趋势。两者的发展程度,称之为“多少”。两者的发展过程,称之为“报怨以德”。报,答也。怨,仇也。德,得也,行有所得也。

    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由难之,故终无难。

    苏辙:世人莫不畏大而侮小,难多而易少。至于难而后图,大而后为,则事常不济矣。圣人齐大小,一多少,无所不畏,无所不难,而安有不济者哉?

    原成:以“绝学无忧”的观点看待难,难者,积易也。以“绝学无忧”的观点看待易,易者,折难也。凡事慎终若始,故曰轻诺必寡信。凡事谨小慎微,故曰多易必多难。凡物皆是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普遍联系,理之必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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