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的坐标依旧是北京。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最近我有了喜欢的人,这个人好像没那么帅气那么利落,没有get到传说中我理想男朋友的任何点,除了有胡子?之前我写过我努力去思考要不要不去喜欢他了,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我这种人,永远是会自己搞死自己的。
昨天阿司匹林博物馆的文章我简直喜欢得要哭,那种灯火阑珊处没有一处为我,而我依旧赴汤蹈火的神圣使命感霸占了我全部的脑神经。
“八点之后的三里屯是北京最堵的地方。你看这十字路口每天都在堵车,怎么就没有一个人能停下来等等我。”
真是完蛋。
北京挺大的,我也挺怕的。
当初选择来北京,是因为北京较之上海,有不那么新甚至很旧的东西。我不是很能接受特别新特别快的事物,也并不喜欢。
所以我的大把时间送给了曲折的巷子,和拂过很高很高的树顶的风。
最近《你今天真好看》出了第二部,名字我还蛮喜欢的,叫《我可以咬一口吗》。每次看到莉兹克里莫的书,就觉得心里的小姑娘在不停地往外跑,跑呀跑呀,然而掉进一朵粉色的棉花糖里。
我看了小半部,我是极喜欢这种陪伴的感觉的。
我也总想找人陪伴,却总是一个人待着。
我自认为是个负能量的人,我不但总是陷入不好的回忆里,还经常去主动感知一些晦涩残暴和肮脏的事物。我仿佛很习惯去踏足一些黑色还滴着黏糊糊液体的东西,一边怕一边看,一边看一边怕。
就这样,我每天还要给很多人灌输正能量,我自己都不好意思。
今天阳光特别好,办公桌旁边有一张长长的沙发,我觉得整个下午都应该喝喝茶看看书晒晒太阳,小日子听起来似乎不错。从初一开始我就习惯性去看那些颜色鲜亮明媚又治愈的绘本,临摹了很多,做了自己的插图日记。
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我依旧觉得生活特别美好,每一个琐碎的小小瞬间,都是值得被理解被关心,也需要慈悲的。
你要去拥抱这尘世所有的苦难欢喜,即使灯火阑珊没有一处是为你。
每天早上在13号线转15号线的途中,看一眼天桥下歪歪扭扭又着急的车流。
每天晚上在15号线转13号线的时间里,听一首氤氲在暖黄色路灯里的嘶哑老歌。
北京一点也不可爱。
索性我遇到能够和我一起找美食的人
索性我遇到和我一样待在Live House里的人
索性我遇到即使我不说什么也能陪我流泪的人
索性我遇到可以一天陪我看八百部电影的人
我在脑海里,已经度过了千万种人生,在这里
我能不能咬你一口呢?
北京早安
文/Mi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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