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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六经 六经注我之论语6.14》为计安贫乐,当从大道行

《我注六经 六经注我之论语6.14》为计安贫乐,当从大道行

作者: 程冰雪 | 来源:发表于2018-10-26 21:15 被阅读41次

    【原文】

    子游为武城宰。子曰:“女得人焉尔乎?”曰:“有澹台灭明者,行不由径,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也。”

    【冰雪译文】

    子游担任武城的长官。孔子问他:“在你那里有德才兼备之贤人吗?”子游说:“有一位叫澹台灭明,磊落坦荡不走捷径,如果不是公事,从不到我的屋里。”

    《我注六经 六经注我之论语6.14》为计安贫乐,当从大道行

      据《史记》有句记载:澹台灭明,状貌甚恶,欲事孔子,孔子以为材薄。意思是说——当年澹台灭明欲投师孔子门下,孔子见他相貌丑陋而不愿收其为徒。澹台即子羽,颇为年少,估计眉眼还没长开,额低口窄,鼻梁低矮,不具大器形貌。孔子本人本来就身高九尺相貌堂堂,应该是相信现在的面由心生,故颇为嫌弃他,因有碍于“有教无类”的主张,差强人意勉强收为弟子。

    后来发现澹台灭明品德高尚、学风端正,为人堂堂正正做人坦荡,于是感慨总结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以言取人,失之宰予。”宰予就是大白天睡觉朽木不可雕的那位,动辄和老师挑刺儿辩论;澹台灭明却苦读诗书,听从孔子的教诲,进德修业,终于学有所成,后自己也授弟子三百,进身于当时的知名学者。

    《我注六经 六经注我之论语6.14》为计安贫乐,当从大道行

    附录文献参考】

    李炳南曰:举此二者,以见其人品行之端正,是故子游以为人才。

    《论语注疏》曰:此章明子羽公方也。行遵大道,不由小径,是方也;若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是公也。既公且方,故以为得人。

    张栻曰:(灭明)斯人之存心,可谓正矣,子游亦善观人哉。

    朱子曰:不由径,则动必以正,而无见小欲速之意可知;非公事不见邑宰,则其有以自守,而无枉己殉人之私可见矣。持身以灭明为法,则无苟贱之羞;取人以子游为法,则无邪媚之惑。

    惠士奇曰:君子绝恶于其细,禁奸于其微。

    杨氏曰:为政以人才为先,故孔子以得人为问。如灭明者,观其二事之小,而其正大之情可见矣。后世有不由径者,人必以为迂;不至其室,人必以为简。非孔氏之徒,其孰能知而取之?

    《四书解义》曰:此一章书是见圣贤取人之法也。由此推之,取人之法,立心必取其至正,正则可以杜巧利之门,而邪士无所容矣。行事必取其大公,公则可以塞奔竞之路,而宵人不能进矣。虽以之宰天下,道岂外是乎?

    真德秀曰:子游为一邑宰,其取人犹若是。等而上之,宰相为天子择百僚,人主为天下择宰相,亦作如是观可也。故王素论命相,欲求宦官宫妾不知名之人;司马光用谏官,亦取不通书问者为之。必如是,然后刚方正大之士进,而奔竞谄媚之风息矣。

    徐英曰:夫得人而用,从古为难,或于奸邪,固不足道。若夫急于政事,而引进权术之徒,粉饰承平,而崇奖浮华之士,上下相感,风气一成,而邪僻谄渎、希世苟合之人,翘足而用事,风俗坏而家国亡矣。子游独能取此,宁方勿圆,宁朴勿华,而为流俗所不喜者,此可为天下后世法也。

    《四书反身录》曰:灭明之贤,惟子游识得。得此一人,尊礼推重,奖一励百,以端一方之风化,此致治之机也。

    陈祥道曰:以天下与人易,为天下得人难。则贤者,百福之宗,神明之主,而为政者,其可以不得之乎?

    《我注六经 六经注我之论语6.14》为计安贫乐,当从大道行

    本章书目】

    《论语集解》《论语集注》《论语全解》《癸巳论语解》《论语正义》《论语学案》《论语新解》《论语讲要》《论语集释》《论语后案》《论语会笺》《史记》《四书解义》《四书反身录》《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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