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年没碰篮球了,工作之后每天的应酬倒是养成了我抽烟喝酒的坏习惯,所以现在我站在母校的篮球场边,走形的身材与一群少年格格不入。
他们还是像我当年一样朝气蓬勃,打起球来永远不知疲倦,不知他们现在崇拜的球星是谁,贴在床头膜拜的画报又是谁。我当年倒是很崇拜科比,也很膜拜周杰伦,不过这么多年过去,科比早就退役而周杰伦的两个娃都不小了。
永远有人正青春。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略微凸显的啤酒肚,有些不好意思面对篮球场上胳膊纤细的少年,就沿着场边随便走走——我看起来可能很像个中年教师,因为有好几个女生路过我身边的时候都笑容灿烂地对我说“老师好”。我答应得有些仓惶,或许是出于年少时对老师的紧张感,又或许是因为少女们的笑靥太过青春,一如我初恋的她。
好久没有想起过她了,我以前总爱叫她十五,掰掰指头一算,巧合似的,我与她竟真的十五年未见了。时间过得真是可怕,分开的时间已经成为在一起时的五倍,而我也真的记不清她的脸来,只记得她的鼻梁很高、眼窝很深,那时候常常暗自疑惑她是不是有西方人的基因。如今在应酬中见过的女人多了,想来十五年后的她怕也是淡妆浓抹总相宜的,只是不知她那男孩子一般的性格有没有收敛一些,否则现在更会是一个女强人的角色吧。我停下脚步试图想象一下她如今的脸上是怎样光景,寂寞孤独家庭主妇似的人老珠黄?又或是待人冷淡女领导似的严肃消瘦?我觉得后者更有可能,但这十五年过去了,谁变成怎样没人能说得准,我在十五年前可是一个又瘦又高的篮球校队队长呢,现在不也是众多碌碌无为却一致挺着啤酒肚的公司职员之一么。
人到中年回想自己的青春真是讽刺,可她就不一样了,分开之后就再没见过,所以我记忆里的她永远年轻,永远面容姣好,也永远男孩子气。她就像一只小熊,毛茸茸般软萌可爱的外表下隐藏着防卫的利爪,这利爪后来一直是藏在肉垫里的,不过在那之前却一直伸向她自己。这是我的错。
十五本来是个爱闹爱笑极其外向的女孩,我也曾爱用各种方式惹她生气然后引她追着我满楼跑,奈何她这个小个子运动白痴永远也追不上我这个大个子运动健将,每次她追到半路停下大喘气的时候我都会站在几米开外冲她挑衅地笑;我最喜欢看她生气的时候想要瞪我又不得不仰起脸来的样子,那仿佛不是在生气而是刻意卖萌。
那段时光里我们都是永远穿着又肥又丑的校服,都是爱笑爱闹的孩子,都觉得未来太遥远不用去多想。直到后来我们少了每节课间的互动,直到我的青春热血碰上了早春盛放的她们。
我先是遇到了十一,她和我同班,是各科老师眼中的问题少女,但又对她时好时坏的考试成绩无可奈何。十一和十五不同,十五是个百分百的乖乖女,上学不迟到放学就回家,而十一则是常常睡过上学时间,放学还会在街上逗留很晚却撒谎说老师补课。十几岁的我正是叛逆的时候,搭上这样有些早熟有些叛逆的少女似乎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所以我们俩很快就勾肩搭背地出现在校园里。
十一很喜欢看我打篮球,体育课上我说要教她她却摆摆手:“我是个女孩子耶才不要学篮球,你打给我看就好了。”不得不说,十一撒娇的语气很是戳我的心,十五说话总是硬气的不得了,有时候我都怀疑十五是我的哥们而不是女朋友。于是几乎每天放学后我都会和兄弟们一起去打球,十一自然是跟着我,坐在篮球场边看我打球,只有在我投中的时候才会大声喝彩,那会儿我的男子气概被她捧得直冲云霄。
青春校园必然少不了风言风语,我和十一自然是被传成了一对情侣,而十五只能默默承受着这一切。她也曾不止一次质问过我和十一的关系,我却总是不以为意,觉得这样的小家子气和醋劲不像我喜欢的十五了。直到后来我们班和十五的班上了同一节体育课,我才发现十五变了,现在想来她这些改变完完全全是因为我——我从未见过这样穿着黑色卫衣戴着帽子打球耍帅的十五。她一个人练习着三步上篮,场边围着不少女生,羡慕她打球如此帅气;而对面球场的我那天也刚巧穿了一件黑色卫衣,于是我学着她的样子戴上帽子,走向她,想和她一起打球,问问她是谁教会了她。可是当我轻松接过她的球之后,身边传来了十一娇滴滴的声音:“我要看你打比赛!打赢了就给你买可乐喝!”我不知道十一是不是故意的,总之我看到十五脸上原本刚要绽放的笑容僵住了,继而换上了一副冷漠脸——十五从没对我这样冷漠过。而事实证明后来的几年,十五对任何人都是这样的冷漠扑克脸,她得了青春期抑郁症,她后来狂热地爱好自残。
之前我从没觉得我哪里错了,我和十一是绝对清白的朋友关系,十五非要多想我也没办法,所以她变成扑克脸性格之后当年的我也并没有自责,直到后来我遇见了阿三这个姑娘。阿三总体上说和从前的十五差不多,只是十五的成绩比她要好很多,阿三也是小个子运动白痴,也爱笑爱闹,我几乎是把她当成了从前的十五来对待了。在我和阿三传出风言风语的时候,十五已经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自我包裹密不透风的轻度抑郁症患者,而这些我过了很多年才知道,但我清楚的记得那年初夏十五白皙的胳膊上一道道清晰可见的刀疤,那触目惊心的胳膊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会让我的心漏跳一拍。那时候我和十五虽说是名义上的男女朋友,却也只是偶尔靠互传纸条来说说话,同学们也都不觉得我和十五是怎样特殊的关系了,我和十五好像早就被流言蜚语给遗忘了,取而代之的是我和阿三。
十五终于忍受不了每天听到风言风语的那一天,她放学后在我的班门口等了我很久,而我由于不知情,一直在班里和阿三一边打扫卫生一边说说笑笑很晚才出来。一出门就看见十五娇小的背影,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心疼,我就找了个借口支开了阿三,走上前去揽过十五的肩。十五很明显怔了一下,继而躲开了我的手,自顾自的戴上了卫衣的帽子向前走去,我也学着她戴上帽子跟在她身后——那些日子我们很默契地买了不少相像的情侣装,当然只有我们自己知道这个秘密。走到车库,十五突然转过身来,撸起衣袖给我看她左手胳膊上的刀疤,面无表情的。
“这一条是我看到你和她一起吃晚饭的。”
“这一条整整五厘米,我用尺子量过。”
“这个呢,是我用圆规扎出来的,因为小刀生锈了。”
十五喃喃自语了很久,也不知是说给我听还是自兀回忆,我那时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却也不敢细看她所指的每一条伤疤。她的胳膊是那样的白皙纤细,真真是“皓腕凝霜雪”,可惜凝满了鲜血。她好不容易停下,我帮她拉下衣袖,跟她说如果你看到鲜血流出来会心里好受的话就来割我吧别再伤害自己了,可她摇摇头,咧开嘴笑了,嘴角上扬的弧度刻在我心里,十五年未曾消散过。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十五笑,笑得和我最开始喜欢她的时候一模一样。
那一天我们分手了。其实我们谁也没说分手二字,只是后来十五又变了,我回想起来大概就是那一天了吧,她放下我了,所以她变了。我们未曾正式的承认分手,只是后来再无交集,慢慢的就走散了十五年。
后来的十五长大了,成绩依旧很不错,人际关系也缓和了许多,她不再整日整夜把自己封锁在抑郁中,也不再打球自残,胳膊上的伤疤远远看去好像都被时光抹平了。她那小熊般的毛茸茸可爱劲更足了,只是利爪不再伸向自己的胳膊和内心而是大多时间缩在软软的肉垫里——她终于长成了一朵盛开的花。我再也见不到曾经穿衣服酷到一身黑的假小子扑克脸十五,也见不到最初爱笑爱闹疯狂女汉子十五,后来的十五白衣花裙,纯洁地像是一个从未受过伤害的不谙世事的小姑娘。
十几岁的我不知道十五在面对我和十一、阿三的风言风语时是怎样的咬牙切齿,也不知道十五在胳膊上割出血时的痛与解脱,更不知道每一次改变中十五哭湿长夜的孤独无助。而今中年,我才知道那时候我深深的伤害过十五,是我逼着她弄丢了最初的自己,我才知道原来我是那么的坏,坏到恣意挥霍着十五对我的内敛的爱却一再伤害她。
又有几个女学生笑着对我说“老师好”,我突然好害怕见到这样十几岁女孩子的年轻灿烂的笑容,好像她们从此会因为遇见过我就变得冷漠,我好害怕我带给十五的经历会落在她们的身上。
可我也真的好想再见一见这样的笑靥,如花似玉,一如十五年前的那个十五姑娘,我这辈子最初的温柔乡。
但我想她大概再也不愿见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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