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曲
一睁眼,我就在茫茫黑夜里,无边无际无始无终,不知该往何处去。
又像是黑暗的潮水,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快要将我吞噬。
我拼命地往我认为的前方游,竭力地嘶喊,没有人回应。
倏地我面前出现一个怪物,脸如榴莲。他手举屠刀,拦住我的去路,厉声嚎道:“李耘耔,你为何私自从地狱逃出来!”
我悚然不止,恐慌着解释,但无论怎么吼叫,都发不出声音。
那怪物挥刀向我:“不说话就是承认,我现在便将你就地正法!”
我惶急之中尖叫醒来,一身惊汗。滑开手机,距离闹钟上的七点还有半小时,我查了下邮箱,没有新消息。我特想睡个回笼觉,整晚的噩梦搅得我心绪不宁,但我不能。今天的工作很多,我得提前去做计划,才能高效完成。
我迅速洗漱完毕,喷好香水,换上素雅的黑色长裙,扎着活力与温婉并存的公主头。镜子里的我,青春明亮,气质清新灼人。
我踏上魔都的二号地铁,赶往十站外位于市中心的公司。一路上的人摩肩擦踵,行色匆匆。我喜欢这种忙,它可以上紧发条,让我平稳永续地前进。我也习惯了这种忙,我来魔都求学快两年,“我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工作上”的快节奏,我早已切身感受过。
说起求学,这是我“魔都攻略”实现的第一步。我在本科时来过魔都的小姨家游玩,便被这城市的魔幻繁荣倾倒,当时立下宏愿,考研一定要考到魔都。
天道酬勤,我考入魔都后,更加惜取光阴,终于被一家大型广告公司录取。这是我的第二步,在魔都奋力工作。
至于第三步,当然是遇男神白首,择魔都终老啦。不过,我暂时不打算考虑这些,我才研二毕业,我还年轻。
眼前这座吻天刺云的大厦,便是我上班的地方。这里汇聚很多世界五百强,早上和我一起挤电梯的这帮人,都衣着华丽,烨然若神人。我暗下誓言,以后一定要像他们一般,活得出色。
电梯停靠的十二层,是我追逐理想的空间。这家百果广告是个新型数字营销公司,成立三年,已经融了两笔巨资,一派欣欣向荣。我跨过巨大的玻璃门,路过微笑的同事,来到我的座位上。这小小的一两平米的工作间,将是我在魔都第二个梦想的摇篮。
我来到百果刚两个月,已经成为部门夺目的新星。我自信、做事效率高,而且,面容姣好身材姽婳,无论是同事还是领导,都对我颂誉有加。说心里话,尽管我每天为工作朝乾夕惕,但依然热血洋溢。我从一个二线城市的小镇女生,到如今坐在魔都大公司的辉煌办公室,我无比珍惜自身努力与温柔岁月联袂对我的馈赠。
我刚贴好今日工作计划的便签,对面玻璃上落下一大块阴影。我抬头,看见空中一张年轻俊朗的脸,他很白,头发很短,白T很宽松。如果我懂控制时间,我要让这一刻无限延长。
他摘下头戴式耳机,撇出青涩的笑容:“你好,我是新来的,叫我Cris就行了。”
我恢复常态,笑容和声音都活力十足:“你好,我叫李耘耔,可以叫我耘耔!”
欲界
这可能是我二十三年来效率最差的一天。
我对面的Cris像个黑洞,我这颗小星球,就快要沦陷。若不是面前这个挡板,我的目光不知如何停放。
我读了四年大学和两年硕士,也见过不少所谓的班草校草,可都不如Cris更能代表“青春”二字。
我承认,我有那么点心动。
我们开了大会迎接Cris。会上他自我介绍的时候,阳光幽默,光彩照人。
“我叫陈家广。但是!大家以后一定要忘记这个名字,因为实在太土了,叫我Cris。”
“好的,家广。”我打趣道。
会议室笑成喜剧现场。Cris在桌子那头遥指我,粲然一笑:“耘耔,你可是我进公司第一个认识的美女,怎么你第一个欺负我!”我很快了解到。Cris今年刚本科毕业,比我小一岁,只身来沪。老家在南京,单亲家庭,与妈妈和外婆相依为命。他很孝顺,朋友圈封面都是外婆和妈妈的照片。他是学设计的,虽然刚毕业,但工作经验加起来超过两年,勉强算资深。
你们好奇我是怎么得来这么多细节的?我本来就是交际花,加上是我关注的,获取这些资料不过一顿午饭的功夫。
Cris跟我说的第二句话,是“你思路真清晰,讲话真好听。”
我负责一个快消品项目,身兼copy和AE两项职责。而Cris是新进我们项目的设计,我自然跟他说话机会多。刚进公司时,领导对我说:“AE是前线士兵,设计是造兵器的工匠。”
我却觉得,这相当于我主外,Cris主内。
有一次,我写了一句很棒的slogan——“这世界棱角分明,愿你有一颗圆润的美食心”,客户也很喜欢。
我把它交给Cris,他眼神无奈,一手扶额,犯难道:“耘籽小姐姐,你这句话我看都看不懂,叫我怎么设计啊?”
我笑着坐在他身边,拿出纸笔:“我想要的感觉是,这款美食能够融化冰冷坚硬的生活。怎么表现呢?第一,你可以设计一个不规则的封闭图形,第二,将我们的产品拟人化,比如变成一个呆萌的笑容满面的胖小子,与旁边的图形表现亲密,第三,加上这句文案和品牌logo。你觉得呢?”
Cris以仰慕的眼神盯了我几秒钟,然后说了最开始的那句话。
很快,我又恢复高效率的满血状态,这里包含着每天能见到Cris的兴奋。就像我以前在幼儿园喜欢上一个男生,每天都想最早去学校一般,是一种不为人知的自然的愉悦。
在我自以为和Cris愉悦地共事两周后,Cris的腼腆笑容,言语间的甜味,统统都在告诉我:我两默契无双,情投意合。
于是,在某天下班后,我谎称去闺蜜家,好与Cris同路。我们一直说说笑笑,我脑内的吗啡也开始疯长。当地铁驶过一半路程时,我对Cris说:“你能陪我去逛街吗?我想买点东西。”
Cris熟悉的羞涩笑容:“行,我就舍游戏陪美女了!”
一股暖流汇至头顶,我冲动得想挽住Cris的胳膊,依偎着他走路。但不能。即便只能站在他的身边,也使我忘却了想念。
我们一家店一家店的逛着,活蹦乱跳,嬉戏打闹,与情侣无异。偶尔我偷偷注视着他,都恍然以为这个男生就是我的至爱。
梦幻的购物中心里,催人律动的流行乐、牵手情深的男女,像是啦啦队吹着号角,鼓舞着我向内心欢喜处进军。
终于,走到一家文胸店门前,我身上所有细胞都在蠢蠢欲动,催使我说出那句讽刺至极的话:“Cris,陪我去买文胸吧。”
Cris睁大了眼睛:“我没听错吧,你说什么?”
我一鼓作气:“我想让你陪我去买文胸。”
Cris几乎大叫:“靠,你没搞错吧李耘籽,我们什么关系,你要我陪你去买内衣!”
我很少讲话失去逻辑:“你不是喜欢我嘛,我们不是两情相悦嘛!”
“靠!”Cris远离我两步,“我什么时候喜欢过你,你比我大哎姐姐!我是不会喜欢比自己大的!搞笑!”说完离我而去。
我一人留在店前,受旁人怪异的目光检索。我没有哭,我脑中如月光涂地,空白寂静。
我拖着脚步,逛满购物中心的每一家店,直到打烊。我买了半车的东西,扔到家中,陪我度过那个惝恍之夜。
Cris像一个预言家,一语道破了我的宿命:“陈耘籽,你这个魔鬼!”
第二天上班,我又如结识Cris前一样,恢复成活力四射的美少女。我早上见到他的第一眼,宛如初见:“早啊,Cris!”
Cris没有说话,愣了几秒后便埋首工作。而我不再与Cris负责同一项目,坐我右侧的唐文婉接手我的工作,他两坐在位子上,饶过我闲聊。
我戴着耳机,Cris的声音仍刺耳扎心。他到兴起,说了一句:“文婉,我一开始以为你是个高冷女神呢,没想到这么逗!”
文婉“咯咯”的笑着。
我终于忍不住了,摘下耳机,朝对面挤出笑容:“Cris,你是不是喜欢我们家文婉啊?我帮你牵线啊!”
除了我,他两的笑容旋即消失。
我见到Cris怒视我一眼,然后皱起眉头戴上耳机。
没隔几天,我们小组聚餐。席上玩起真心话大冒险,不知谁问Cris:“Cris,你是处男吗?”
众座大闹,Cris大笑:“我还只是个幼儿园刚毕业十几年的孩子,你们放过我吧!”
那人不肯放弃:“不准回避!”
Cris只好举起右手,低头道:“来,给你们介绍下我女朋友,所以,不用问了吧。”
大家在哄笑中放过他。
我竟也有机会问他,我想了许久:“Cris,你是不是只喜欢妹妹型的,比你大一岁也不行,因为妹妹型的上起来比较爽?”
哗然一片。文婉在桌下扯我的衣角,我没有理会。
Cris唯一一次不羞涩地对视我的眼神:“陈耘籽,你够了,你这个魔鬼!”说完扬长而去。
同事们都问我,我说:我不清楚。那晚Cris突然向我告白,我没有准备。我暂时不打算恋爱的,所以,我就拒绝了他。不知道他怎么会这样。
同事们将信将疑,我又说:可能我玩笑尺度太大了吧,我不知道Cris这么玩不开。
我再也没见过Cris。他曾给我无限的希望,又在我面前把这个希望亲手粉碎。Cris的俊朗面容刚在我脑海浮现时,我很欢喜,几秒过后,便生恨意。他说我是个魔鬼,恐怕是为他着魔了吧。
色界
Cris走后,我看着对过的空位,也只是微微一哂,没有怀念。我觉得自己像一个高僧,迎过人来,送过人往,然后点一炷香,飘走爱怨。
Cris走后,组里的男生没有像样的了,我没有和他们说话的乐趣。倒是有一个姑娘,与我志趣相投。
我愈来愈欣赏文婉了。她真的符合《诗经》中所言:有美一人,清扬婉兮。文婉独立自信,落落大方,做事虽不似我雷厉风行,但稳健也是一种风格。有时我觉得我两挺像的,假使法律规定必须人以群分,我首选文婉。
我们分属不同项目组,都是组长,也是部门最出色的两组。公司每次开大会,文婉在台上飞扬地汇报工作时,我注意到男同事们膜拜女神的目光。我并不妒羡,我知道我在台上也是这般。况且,美本该分很多种,它就像罗素口中的幸福:参差不齐才是幸福。
我没猜错的话,文婉也欣赏我。我们常在一起讨论文学电影,以及购物美妆。我们都爱钱钟书和姜文,都喜欢日料和长裙。
人说职场难觅友情,都是胡话。
可在有次部门大会后,我决定收回上面这句话。
是这样的,那次其实是换届大会,大boss李总也来了。我们创意部本来最受公司重视,现在部长王姐要走,李总不打算另请高人,而决定扶植新鲜力量。他的话很明白:不问年龄,不问性别,不问职位,只要有本事你就上。
王姐不偏不倚,她找我和文婉:“你们两个姑娘,我都喜欢。我走以后,李总会亲自带这个团队,你们公平竞争,两个月后李总会从你两之中选出部长。”
文婉盈盈的善意,也泯灭不了我的野心。天与不取,反受其咎。
“文婉,我们一起竞争成长吧!”我对她说。
当我回首起小半生奋不顾身的时刻,一个是独自备战考研,另一个就是与文婉竞争。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大约挥发了二十三岁这年一半的汗水,就连吃饭和路上,我都在想着创意。有一回我加班至夜里两点,公司空无一人。我起身拿包的时候,头脑一阵眩晕,我往后退两步,被椅子绊倒,整个人栽在地毯上。我才想起来,我已经两顿没吃了,昏聩感还在蔓延,我干脆闭上眼睛,任它在我脑内冲撞激荡。
我无助地哭起来,空旷煌煌的办公室回响着我的呜咽。我望着天花板,它在一点点地下坠,就要压到我的身上。我不清楚这样做意义到底有几许,如同迷失在苍茫大海上,我浑身解数地游,却不见出口。
就这样躺了半小时,我擦干眼泪,慢慢爬起来,掏出抽屉里放的小饼干,就着冷水吃下去。几个小时后即将到来的曙光,我不得不睁眼面对。你的可怜模样没人肯欣赏,也助不了你成长,活着,奋斗,才能自己发光。
但我残忍地发现,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一个月后的部门总结大会上,无论是个人作品还是团队管理,我都有目共睹地胜文婉一筹。
可命运还是眷顾文婉多一些。经常被李总叫去办公室谈论工作的是她,同事们遇到棘手问题第一个找的也是她,文婉的满面笑容,是大家工作时的清新剂,是我致命的杀虫剂。
那几日,我进取的热情转入凄凄冬日。直到有一次我在地铁上见到同事小叶和文婉,车厢的人比肩接踵,我本想叫她们。但听到她们说起我的名字,我旋即背过身,隔着三个人听她们的对话。
小叶:文婉,你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很希望你当部长吗?因为你比耘籽大气,你家里环境好,眼光和格局都比她好。跟你说哦,老李就更是了,他属于屌丝逆袭,只喜欢大城市那些富家女,农村出来的他压根看不上。
文婉:别瞎说,闲谈莫论人非。你呀,以后要改掉这习惯!
原来如此,我败给文婉的竟是家境。可是,我才来几个月,并无人知道我的家境啊。对啊,没人知道,就全凭我一张口了。正是这个可怕的想法,把我往地狱之门又推近了一步。
我行事迅速。当晚,我便在朋友圈写下:知道我经期还在工作,妈咪半夜端来乌鸡汤。我像个孩子般钻入她怀中,被她嘲笑“这么大姑娘了还撒娇!”嘻嘻……并配上我在网上遴选的乌鸡汤美照和漂亮的房子一角,那晚,我在不断攀升的点赞数里兴奋难眠。
这招果然奏效。第二天女同事们都在向我八卦,掩不住酸意地说一些恭维我的话,卫生间里也在讨论着我,昨天说我坏话的小叶甚至拉着我的手:“哎,有个你这样的大城市的闺蜜真好!”很假对吧,但我要的正是这种影响。
我愈陷愈深,乐此不疲,我的朋友圈成为另一个和文婉竞争的阵地,我以为。我会在网上选一张精致的早餐图,用我在广告公司学来的设计本领,让图片显得尽量真实,再配上诸如“阿姨今天又给我做法棍”之类的文案,放到朋友圈,设置同事可见分组,然后等待虚荣心发酵。
其实我发现,朋友圈的文字和图片,跟广告的设计文案有什么区别呢?我不过是学以致用罢了。
连李总也开始对我有兴趣,请我去办公室“聊家常”。
李总虚伪的开场:“耘耔,你来公司多久了?”
我保持热心:“快半年了。”
他抽起烟来:“半年了,好像我们都没有好好聊过啊!你知道,之前的王部长可是在我面前经常夸你来着,说你很能干!”我笑笑:“都是王部长栽培得好,还有李总领导得好。”
李总露出焦黄的牙齿:“哈哈,作为领导啊,光关心工作还不够,员工的个人家庭也得关注。我还不了解你嘛,你是哪里人啊?”
领导肯了解你,说明你的机会比别人大。
我说:“我老家是山东的,不过现在住在上海。世纪大道那边,您知道吧?我妈妈很年轻的时候来上海闯荡,也在这里认识了我爸,她现在有一家公司,是做手机零配件的。”
这套说辞我早已想好,只不过主人公是我住在上海的小姨,而且是放大版的谎言。
“企业家啊,哈哈!”李总往后一躺,仰面说,“以后有机会要跟你妈妈谈谈生意啊!不错,家教很重要,怪不得你能力这么突出。不是我歧视啊,那些农村出来的姑娘真的不行,又土又笨的,拿不出手!你懂我意思吧!”
这分明是在骂我,我也只好无奈赔笑。小叶说的是真的,老李这个人对待姑娘,嫌贫爱富。他在我心中,自然矮了半截,人品不是我能管的,我只知道,老李是给我发工资的人,也是一定程度上决定我前程的人。
一个月之后,我顺利擢升创意部部长,是公司创立三年来最年轻的一位。所有的星光围绕着我,所有的掌声追寻着我,我来魔都做的第二个梦,露出实现的苗头。
然而,我上任做的第一件事,是开掉唐文婉。
不是工作的原因,这上面我是公平战胜她的。一切源于那个秋杪的下午。
小姨家的妹妹小莫上三年级,那周五她提前放学,小姨问我方不方便接小莫来公司。我本来不愿,后转念一想,小莫从小在市里长大,古灵精怪落落大方,不正是我出身贵胄的佐证嘛。于是我接她来公司,宣示身份。
小莫是我羡慕已久的小姑娘,我常常想,倘若小姨是我妈,我早成上海滩名媛了。小莫虽机灵,功课远不如我,所以她很喜欢我,她说我比她的老师还厉害。
小莫来到公司后,懂礼貌不怯场,小小年纪说话有板有眼,大家都很喜欢她。同事称颂小莫,也欣羡我们的家庭。
那是我虚荣心的巅峰,但巅峰过后,即是断崖。
我临时有个会,便嘱托文婉带她去小会议室,监督小莫写作业。我彼时没有想到,这个决定下得仓皇而致命。
会开了一半,我陡然惊醒,如果文婉问起我家里情况,小莫说了实话,岂不功亏一篑。毕竟小莫是个孩子,不像我,说谎话成性,就像走惯了夜路,连鬼怪都多见不怪。我如坐针毡,恨不能冲出去,带小莫回家。
会开了一小时,我惴惴不安地走进小会议室,文婉正细声教小莫题目。我佯装镇静:“小莫,作业写得咋样了,都跟文婉姐姐聊啥了啊?”
小莫埋首道:“快写完了,姐姐,这个文婉姐姐跟你一样厉害!”
我送给文婉一个惨淡的脸,换来她无邪的笑。
晚上我送小莫回家,心还悬在高空,临睡时我套她的话。
“小莫,你喜欢下午那个文婉姐姐吗?”
“嗯喜欢,她也很厉害的!”
“嗯,那她有跟你说起姐姐嘛?”
“我想想啊,她好像夸姐姐来着,说姐姐很棒,让我跟你学习。”
“嗯,还有吗?你们两不是在小屋子里待了那么长时间嘛!文婉姐姐有没有跟你说咱们家的事?”
小莫捏着自己胖嘟嘟的脸:“咱们家的事啊,对了,文婉姐姐问我是不是经常去你家玩?”
听闻此言,我像是青天白日下偷窃被抓到一般,无颜于世,我的心也羞愧难当,躲到嗓子眼。我抓住小莫:“你怎么说的?”
小莫的小眉毛快要拧出水来:“姐姐你弄疼我啦!我就说我只有过年才能去啊,因为大姨家在山东,离我们上海很远。”
完了。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那是在跃马扬鞭时前面是深渊的恐惧,这一步张扬,下一步灭亡。
唐文婉,你这个腹涧森森的魔鬼,你利用一个小孩,在家世上羞辱我,想要打败我。我流血洒汗换来的位子,凭什么拱手让你?
第二日我见了文婉,她依然巧笑倩兮,但我以为这是踏尸而还的冷血,是邪恶的极端。那日我的主要工作,是一面同文婉交流如故,一面发邮件给人事。邮件的主要内容是:唐文婉工作缺乏激情和主动性,而且喜欢搞小团体,影响公司环境。我的部门不需要这样的员工。
老李也找过我谈文婉的事。我除了像邮件里那样贬低她之外,还将唐文婉一个月的工作成果打了半折,说她自竞争部长失败后,一直倦怠,连本职工作也力所不逮。老李本来对我们部门就知之甚少,听我几句话后,便说:“按你的意思办吧!”
无色界
虽然贵为领导,我却越发拼命工作,夙夜匪懈,部门的效益也随之增加。一直以来我都是以一当二,业务能力胜过部门所有员工的,不像我之前所见的只会动动嘴皮子的领导。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居高位久了,总会往偷懒的方向滑近。
那日我写完一篇文案之后,立刻赶另一篇,当我面对眼前的空白文档,蓦然心也跟着空白。我觉得自己的工作无聊反复,甚至有虚掷青春的嫌疑。曾经的广告理想,忽然灰飞烟灭,什么抓住消费者痛点,什么广告语要场景化,全都是儿戏,自欺欺人罢了。
于是,在我将另一篇文案派给实习生的时候,我在百果广告再也没干过实质性的活。我每天的工作内容变为巡视,监察每个人的工作情况,或者闲时找人聊天,以示亲民。
可我向老李汇报工作量时,却牺牲同事的成果加在自己身上。到后来,老李也心疼我:“耘籽,工作可以分掉嘛,不要让自己这么累,不要什么事都亲力亲为,我对你还有重用呢!你懂我意思吧!”
我那时天真地回答:“没事李总,年轻人就该对自己狠一点!”
后来我才明白,老李对我的重用,原来是重重地压在我身上。
某次下班,西装革履的老李要我与他去见客户,我匆匆摒挡,登上他的豪车。老李拿出一个半米宽的纸盒:“待会去酒店换上,今晚的客户很重要,你懂我意思吧?”
我走出卫生间时,由职场白领换身晚会女王,我观赏镜子里的自己,明煌耀人。我想起大学时担任学院晚会的主持,也是如此,不同的是,那时下面都是青春正盛的学生,此刻我身旁都是油腻肥胖的中年生意人。
圆桌上的老板看样子都比老李稍大,衣装古板,有一位则学着当下年轻流行的露脚踝、紧身衣,尽力掩盖早已远离的少年气息。我坐在中间,与其说突出,不如说冲突。
老李一见到金主,平日在公司金刚怒目的形象荡然无存,化为笑脸不断的弥勒。他的高兴用力过度:“来来各位老总,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们公司最漂亮的妞,李耘籽!”
我跟着老李的介绍,依次给老板们敬酒。我发现我有征服酒场的天赋。此前我从未上过商务酒席,连酒也很少沾。可当我身处此境,灵感被激发,喝酒、劝酒、说话,都拿捏精准,天衣无缝。
虽然我和老李都扮演夤缘的角色,但我不觉反感。相反,我见到电视上那些身不由己的职场女王时,竟由衷的羡慕。这样高挑貌美又气场无敌的女性,好运总会多过不幸吧,就如此时的我。
离场时一位老板拉着我的手不放:“小李很不错呀,我就缺一个你这样的干女儿!”
我推开他的手送他上车:“吴总这么年轻,我当您女儿不合适!”
老李送我回去,到了楼下,我说:“李总,这衣服……”
老李手一挥:“送你了,你穿上美翻了!还有耘籽,我今晚可以去你那过夜吗?”
我酒气化作汗液,升腾空中,半晌无言。
老李摇上玻璃:“跟你开玩笑的!”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都在酒精中燃烧自己。从小摊到餐馆再到酒吧,有时我腹内酒的颜色,可以混合成一道彩虹。尽管在内心深处,我对那些人深恶痛绝,对自己失望嫌弃,但至少表面上还借由充满魅力的笑容,获得日复一日的宁静。老李的单子也随之增加,他的脸更加油亮,身边女友走马灯地换,只是那些整容脸似乎一个样。
与人相处,最怕交深。初识老李,你会觉得此人虽积淀不足,但阅历颇丰,行事也果断有力。可熟络之后,我发现此人非但草莽,而且深谙“变脸”。客户前一套,客户后另一套,上班一副样子,下班后另一幅样子,活像一个精通易容术的江湖骗子。他年近四十,独身一人加一只养在公司的柯基,无固定女友。资产应该是有的,但老李衣品奇差,气质庸俗,加上肤色黢黑,他嫌穷人家的女孩土,其实他自己才是真正的土老板。
十一月末的一天,我见到老李第一次喝多,客户走后,他大吐不止。他让我送他回家。
老李家在市区的一个高档公寓,面积很大,但户型不好,昏暗不堪。屋内陈设简单,但杂物众多,乱堆一气,像一处处隆起的坟茔。
我将老李扔到床上,摸索着去卫生间洗脸。当我转身回来,黑暗中传来一声烟嗓:“耘籽,你今晚能陪陪我吗?”
我冷汗涔涔:“李总,你醒了啊!”
老李好像靠在床上了:“我根本没醉,我只是想你留下来陪我。”
我不知所措,所幸夜色遮住我此刻难以描述的表情,直到他再次叫我:“过来,耘籽。”
我像在公司听到他的命令,失控地走过去,坐在床沿。
一个巨大的黑影掠走我,将我残虐扑倒,我便埋在肮脏的气味里,慢慢停住呼吸。我只看到,黑影上端闪着两道绿光。我扭过头,窗外的月光泻到地板,高楼的剪影沉沦在清辉里。
我第一次过上了被包养的生活。老李许诺我,我仍是创意部部长,工资照拿,事已经有人在做,人嘛只要象征性地一个月去两次就行。
不上班的大多数时候,我带着阿毛(老李养的柯基)在小区里转悠,或者在家里摆弄些精致的美食,随意打车去听之前梦寐以求的音乐会。我所向往的生活,难道不是这样嘛?对了,我没有爱情,不过爱情这东西不结实,难以掺进现在稠密坚硬的生活里。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一个人喝酒。随意选一个天气好的工作日,走进闹市僻静街道的某家酒馆,听着舒缓的音乐,摇晃手中湖泊般的酒杯,不用赔笑,不用思考,不用谄媚,就这么自由飘荡。
我独自穿梭在魔都的大街小巷,想起两年前关于这里的梦想,偶尔也会,大笑一场。
尾声
地狱。我游走在它的边缘。
我曾不惜一切代价地往天堂飞奔,到头来发现,错了方向。生活像高空中的一根羽毛,摇摇欲坠,不知方向,无力改变。
也许,它就跟我时常站在8楼的公寓阳台上,想飞在空中的感觉一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