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用运算各部分间的关系而要用“等式的性质”来解方程
这一学期,五年级有一位老师问我为什么不用“运算各部分间的关系”却要用“等式的性质”来解方程。
当时也不知道怎么说的了,反正,是我也想不明白。我在教学这一部分时,先让学生熟练利用“等式的性质”,遇到稍微复杂的方程时,又教给了他们用关系来解决。两种方法都教了。特别是有些时候,学生能够列出方程,却不能正确解出方程。于是当时,我又给学生列举了一些方法:有一种方程叫,能算的先算;有一种方程两边未知。分类指导学生解方程。
回到上一话题,6-x=4,这样的方程,的确是利用减法各部分的关系:减数=被减数-差,直接X=6-4,要不然就得:6-x+x=4+x,6=4+x,4+x=6,4+x-4=6-4,X=6-4,多转了多少圈子,洋洋洒洒写了这么多步。
利用各部分间的关系解方程,实际上是在用算术法解方程。
方程的特征是等式。如果学生列出方程,我们还是利用算术思维解方程,等于绕了一圈 又回到了原点。利用等式的性质,更是紧紧抓住了方程的本质,不论怎样变化,始终 要确保方程的两边相等。所以,用街等式的性质解方程,更加有利于学生进一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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