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邯郸三名初中生虐杀同学的事件震惊到了。三个少年,他们何以残暴至此?何以在以如此残暴手段杀人之后,还能当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地照常去上学?
读孙立平教授文章,读到两个故事。他说,这两个故事都是上海纽约大学哲学助理教授袁源在一次演讲中讲的。
第一个故事:是一战时一位士兵在日记中记录的一件事。他在日记中写道:虽然我已经习惯隔着战壕射击敌人,但今天在休战的间隙,我刚好看到敌人在撒尿,这种人所共通的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好像一下子点醒了我,让我意识到敌人跟我一样。面对一个在撒尿的人,我怎么也无法开枪。
第二个故事:在阿富汗,美军海军陆战队的一个小分队被困在了一个沟壑里,遭遇从一个土坯房里发出的猛烈的射击。在获取了队长的批准后,下士乔瑟夫·西安诺将火箭炮发射器举到肩头,瞄准土坯房开火,炸掉了大半个土坯房。当尘埃落定后,他们才发现,塔利班把妇女和儿童拉到了土坯房里作为人体挡箭牌。据乔瑟夫的战友回忆,当时乔瑟夫只是一个人靠着墙,默默地无声哭泣。乔瑟夫退伍以后无法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夜里也常常受到噩梦的折磨。退伍的几个星期后,他开车撞上了电桩,死的时候才23岁。
应该说,对很多士兵而言,杀人的恐惧,甚至胜过自己被杀的恐惧。
不杀撒尿的敌人,因误杀了平民而自责到死,在残酷的战场还有人性存在,而现在,这些“人性”呢?
想想,我们的教育现在只剩下“刷题”,什么善良、怜悯、恻隐、同情……在我们的教育中似乎是多余的。
孙立平质问:三个少年脑子里的那些东西都是哪来的?他们脑子里灌进去的是什么?清空的又是什么?我们的社会、家庭、学校是该深刻反思了!
深深认同李玫瑾教授的观点——
对邯郸三少年劫财、杀人、毁容、埋尸的系列罪恶行为,值得追问的是:为何没有一个环节有过犹豫或停止?为何参与的三个人中没有一人出现不忍而劝阻停手?三个家庭六个大人、是如何养了十多年、却养出毫无一丁点儿人性的儿子?他们几乎没有安装任何“制动装置”却已经放入社会之中?这有多么的可怕?
大家在震怒之余,想到的都是如何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处罚作恶少年?却无人追问:养出如此毫无人性、肆意妄为、抢钱还杀人的恶少其主人(养者)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既然因为未成年的年龄规定他们不能担任全部的刑事责任,那么,具有监护责任能力的家长是否该分担刑转民的法津责任?
建议:按同罪刑期重罚这类父母:以法令判决其父母以相等刑期为年限,期间每笔收入都要扣除相应百分比收入作为对被害家庭、被害父母养老的赔偿,让作恶少年的父母肉疼才是解决这类“生而不教”父母重视管教、约束子女的溯本清源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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