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熔炉之作。
从转折开始说起,印度的街道上烟雾缭绕,神像从程勇面前经过,镜头缓慢,没有一句台词。
别处看来的传说:有一个恶魔,不仅十分厉害,而且每一滴血,都可以变成自己的一千个分身,继续祸害人间。kali为了替人间除害,吸干了恶魔的血,然后杀死了恶魔。可是胜利之后,kali自己也陷入了狂暴,用脚不停的践踏大地,祸及人间。湿婆为了减轻苍生的痛苦,于是趴在kali脚下,任其践踏。
那个神像就是kali,手里拿着刀,提着人类的头颅。
毁灭,还是保护?时间在这里只有一个概念——死亡。
kali为了救人让自己陷入困境,程勇也是这样了。面对生死,他选择救赎。
那句戏谑的话: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在人们捧腹大笑的时候也立下了flag。
刘牧师出场时念了一段《圣经》里的话:
耶稣走过所有的村庄,布道,看见人群,心中只有怜悯。
因为生老病死,毁灭无解,他们最终要痛苦,能获救的只有少数人。
所以耶稣牺牲自己,解救世人。
程勇不是药神,神是没有私欲的,但他也牺牲了自己,解救了世人。
最初卖药只是为了谋生,父亲病重,儿子移民,妻子离婚,房租到期。生活的窘迫才使他走私贩私。“Life is money”,“我不想当什么救世主,我只想赚钱”。
他听到救世主三个字的时候噗嗤笑了。
后来他听到要坐牢的时候,害怕了。这是正常人都有的心理,警察来过一次的心惊胆战他不想再经历一次。就这样算了吧。散伙。
吕受益:勇哥你喝多了。程勇吐一个字,滚。吕受益戴上口罩,只有眼神,走进雨里。
一年后程勇的生意风生水起,月盈利几十万,直到吕受益妻子跪在面前:“他割腕了。”
吕受益头发变得稀疏,整个人陷在床里,清创时的惨叫,程勇别过头,决定再去印度。就是这一次遇到了kali神像,他在思考希望,绝望,生存,死亡,逃避和救赎。
等程勇回来的时候,吕受益上吊了。
他最后望了一眼熟睡中的妻儿,幻想自己的妻子在做一个关于家庭美满的好梦,幻想自己的儿子长大后古灵精怪的样子。他还想当爷爷呢。可他不能拖累妻儿,或也受不了这些痛楚,抑或两者皆有。自杀了。
他看着新生的儿子傻乐,攥着一颗橘子对所有人表达善意。跟名字相反,对这个花花世界而言,他从来不是受益者。这个世界什么好处都没有给他。
但从头到尾,他都在用力笑着,用力活着。他那么热爱这个世界,那么想活下去,但是不能。
他的死使程勇选择了救赎,去当一个“神”,一个救世主。他施展着自己全部的善良和怜悯,是在拯救世人,也是救赎自己。
再后来,黄毛死了。
黄毛看到有警察要来搜查货物,怕程勇入狱,开走了货车,和警察展开一场短暂的追逐,本来他甩开警察开心的像个孩子,但是下一秒,所有活下去的决心湮灭在车毁人亡中。
警察曹斌也不是冷冰冰的执法者,他用全力抱着黄毛往医院冲,无济于事。黄毛刚剪完头发打算回家看看,那张车票还在他宿舍里。
程勇来了,他把曹斌按在墙上:他才20岁,他想活命,他有什么罪?
灵魂的拷问。
还有老阿婆的话:
领导,求你个事。能不能不要抓他。4万一瓶的正规药,我吃了三年,房子吃没了,家人吃垮了,我只想活命。
谁家还遇不上个病人。领导,你能保证你以后不生病?你们把他抓走了,我们都得等死。
我不想死,我想活着,行吗?
灵魂的拷问。
面对这些,曹斌已经放下了一个执法者该有的“大公无私”,他是心软的,悲悯的,他放走了他们。
程勇在警车上,他救过的病人纷纷摘下口罩。最初程勇以“救世主”的姿态卖药时,他强迫他们摘下口罩,这一次大家自发摘下口罩,因为他是真的救世主。
人群里,吕受益和黄毛还在对他笑。
可法律终究是法律,他难以逃脱有罪之名。
心中有些价值观被冲击的七零八落。以前一直恪守的道德和原则,在生命本身面前,又显得那么的可笑而无用。
是“法大于情”,还是“法容于情”。
可气的是影片里所有立场都没有错,都是合理的诉求。究极矛盾,有点《辛德勒名单》的意思。
前提:
1、未经审批的药:不能销售;
2、经审批并允许销售的药:贵;
3、病人吃药才能活着,没药吃就死。
结果:
有钱买药就活,没钱买药就死。
张长林对程勇说,世界上只有一种病,那就是穷病。这种病,是无药可医的。
而程勇这类人的存在,恰恰就是在医治别人的穷病。
身边待着一个学法的人,耳濡目染的法律法规,那些公平正义,在我这里开始分崩离析。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有没有错?没有。
可一个人想要活命又有没有错?没有。
法律不应该是给予公民该得到的东西吗,法律给守法公民的是奖赏,不应该是死亡。
“法经济学理论里面有一个概念叫‘违法成本’,一个人违法所获得的利益大于损失的时候,这个人很可能会铤而走险。”
苏格拉底是是圣人,他能为程序正义而献出生命,可你不能要求无数想要活命的小老百姓也当圣人。他们没有那么多智慧,他们都身患穷病,他们只是想活着。
法与情本身就是矛盾的话题。法究竟是为什么而存在,法律保护的最至高无上的利益究竟是什么?
人的利益吗,严格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吗?
公民各美其美,天下大同?
政府意识到问题出台新政策就可以结束了吗?
一辈子也纠结不完。
好在“格列宁”的案子,最后的结局要比电影好很多(以下转自真实事件):
“格列宁”02年进入大陆时价格23500元一盒,一月一盒,一年需要二十五万多。而且当时没有医保,全自费。
那时候平均工资才一千多,有多少人吃得起?印度仿制药开始的时候3000元一盒,经过主角原型陆勇的谈判,降到了199元一盒,一年2400元,而且药效仿佛。
这不是十倍的差距,而是百倍。
现在格列卫入了医保,但一年仍需七万五千元,也是不菲的开支。
白血病患者以前需要倾家荡产才能买到的药,现在轻轻松松就能负担,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而陆勇因之被拘留115天,后来以检察院撤诉终止,他也未如电影所言被判刑,早已获得自由。
他们不是正义,但也不是坏人,只是在国产药孱弱,外企垄断境地下的可怜人。
「目前合法的对症治疗白血病的药品价格昂贵,使得一般患者难以承受。正因为如此,陆某某是在自己及病友无法承担服用合法进口药品经济重负的情况下,不得已才实施本案行为。」
「陆某某的购买和帮助他人购买未经批准进口的抗癌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但陆某某的行为不是销售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如果认定陆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将背离刑事司法应有的价值观。」
「经济学家:法律到底是意在保护受害者,还是要不惜制造受害者以保护政府部门的审批权?」
「检察官:法律应该惩治犯罪,但是你们媒体可以呼吁国家对相关法律的健全。」
2014 年《南方周末》的报道使陆勇销售假药案发酵;2015 年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2018 年改编电影《我不是药神》上映。
好在结局是温柔的。
但像吕受益一样中途放弃生命的人,只会多不会少。
“我们已经习惯了人生来有权活着,而忘记了活着本就是一件奢侈的事。生命太脆弱,脆弱到你只要松懈了哪怕一分一秒对它的呵护,它都有可能戛然而逝。”
这部电影可以上升讲生命的意义,或者商业的本质,或者人性的斗争,但导演把这些融合在一起,恰到好处。
镜头剪辑,演员表现,细节处理,没有拖泥带水,没有大段的鸡汤金句,没有任何一个病人诉说痛苦,流下眼泪的永远是观众。
最后再吹一波王传君的演技。
“吃个橘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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