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阳高照,我却毫无防护措施的出了门。走出门,才发现,这烈日着实有些灼热。
再一看,满街上的人,无一不是防晒措施做的极好。她们或穿着防晒服带着防晒帽,或戴着冰袖打着防晒伞,再不济的,至少也会戴顶帽子出门。如我这般穿着短袖啥遮阳用品没有的,确实是少见。
我不喜欢防晒,我的防晒服,大多时候是用来防风防寒的,气温稍高一点,我便啥都不想戴了,哪怕晒的皮肤发红,我也不管。
这习惯,从小就养成了。小时候做农活,别人家的孩子从头武装到脚,唯有我,穿着短衣短裤,任由裸露在外的皮肤接受阳光的暴晒。常常一个夏天过完,我的皮肤会黑上好几度。我也从不在乎,晒黑怕什么,一个冬天过去,自然又白回来了。只是要我被那些防晒的东西束缚着,我却是不乐意。
到如今,这习惯依然在。夏天上班,一日四次的走在上下班的路上,早晚倒是还好,中午上下班的时候,烈日炎炎,我也依然如是。一个夏天过去,我的皮肤便会出现两极分化的黑白状态。每每有人劝我打伞或者是戴帽子,我总是会说上一句:麻烦!
别说,我还挺喜欢走在大太阳底下的,喜欢那份老天赐予的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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