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偶然看到简书上的“每天写一千字”专题,我可以肯定自己做不到每天,但既然今天已经有点动心,就不能再纵容自己可以忽略。
昨天收到大勺发来的微信婚礼请柬,喜庆通红的H5页面,很有意思。然而太远,她并不准备请并不准备去的我去。
说实在的,去年我自己结婚的时候都没有静下心来想一想,写点什么,就想一直正在发呆的海獭一样,被一个很宽泛的人生计划裹挟着,漂漂悠悠的顺着海浪泊进一个有男人的港湾。
是的,过去的我是不需要男人的,甚至很多时候都没想过需要男人。
过去的我有大勺,和其他很多好朋友。
大勺是高二文科发配到我班的,喜欢看言情小说。
而我恰好也爱看书、一直想写小说,起码是以为自己想写小说。
于是我们成了站在宿舍走廊彻夜畅聊文学的好朋友。
那时还不流行闺蜜这个词。
那时我第一次听说闷骚这个词,她用来形容我。
她把这个词解释成我腹中很有才华的意思,让我好一阵自得。
她不知从哪里看到“自求多福”一词,煞有介事的送给我。
她舍得从校外租书屋租书,我就挑喜欢的古风蹭着看。
那时读的许多小说在我记忆中都熬成了云烟似的感觉,还能想起来的,就是一篇应龙和炎帝女儿的绝恋。
这种又欢喜又不屑的情绪,后来有了玛丽苏、杰克苏、霸道总裁之类定义,才恍然明晰。
又有一次什么由头,我们给彼此起了代号,一个是“米线之米”,一个是“米线之线”,至于谁是米谁是线就搞不太清了,不过我比她略瘦一点,大概便是线了。
因为高中的主线任务我有很认真的完成,所以这些闲情逸致的支线任务回忆起来总是阳光明媚令人心畅。
高中毕业,我们在各自学校用书信这种过时又美好的方式保持着联系。
我用最经典的信纸,上面必须有信纸两字,一页上千字,两页搞定。
她用女生爱用的那种漂亮信纸,彩色,厚,还有可爱的卡通形象占去一大块地方。
“我要去校门口那家很好吃的店吃饭了,回来再写……”她经常写到半截就跑去干别的,接着写的时候就换了一支笔,隔了十天半个月,通常一封信我能经历她半个学期的生活。
我保留着大学时期全部的书信,几年后偶尔翻出,她的来信简直令人牙酸,抛去我俩的背景设定,当成情人间的你侬我侬也极合适,就差要互许终身了。
等等,或许已经互许过了。一辈子的知己之类。
她带着男朋友来北京读研,我们隔了多年终于再见,没有什么疏离感。
后来我离开北京过了一段潇洒的日子、又回来乖乖过不潇洒的日子。
她研究生毕业与我同住了半年多,这才是我们第一次做室友。
这段时间我们都互相暴露了许多毛病,不过还好都不是太大的难以忍受的缺点。
我们会讨论各种问题,有时候会变成争论,然后各自生一阵闷气。
她是结果正义,我是绝对正义,没少在大是大非上绞杀彼此脑细胞。
“三观这么不同,要不是已经和你是朋友了,我才不和你做朋友。”
我这么说过,好在并没有导致我们绝交。毕竟已经是朋友了,还很多年。
我们只好定下“只谈风月、不谈是非”的规矩。
现在,我们各自嫁人,加之很懒,几个月能聚一回也算不错。
以后可能会见的更少,之前的女朋友们也都转型成为太太妈妈各自忙碌。我也无法例外。
忘了昨天还是今天,看到一句话和上面“我才不和你做朋友”声明很类似,今天忍不住写了这篇散乱的追忆。
趁关系很好、心情很好,趁没有被生活所累,一切刚刚好。
很久很久以后,我会让大勺看到这些字。到时候想看她的表情,不知道会不会跟我看她的信一样,很羞臊。
——米线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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