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重新开始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毕竟让一个刚刚会走路的人去参加比赛,并不是一件靠谱的事儿。
他试着主动说话,在班级里结交朋友。班级并不像大学那样,他记得大学时班级应该40-50人吧,他记不清了,记的清也没什么意义。他说:没人会记得他。
他总结自己是个慢半拍的人,成熟的总比别人晚一个阶段。上初中时,他像一个小学生;上高中时,他像一个初中生;上大学时,他像一个“傻子”!
现在的班级共有18名同学,6名女同学。这个记得清楚,因为他们关系很好,他像真正的打开了一样,谈天说地,侃侃而谈。他是比较幽默的那一种,聚会没他可不行。
他在聚会里边很能说,口才不错,也很幽默,最主要的是他看起来就让人感觉温暖。
人以群分吧,就像两个人谈恋爱一样,和她很缄默,无话可说。和另一个她,就滔滔不绝,总能找到有意思的话题。这是林默说的,他之前也处过女朋友,想尽办法的让她开心,可是她开心不起来。于是他也会不开心,两个不开心的人在一起是永远也无法负负得正的。后来他们分手了,并没有仪式。只是渐渐的交流少了,见面少了,也就分开了,互不说再见。
扯远了!
当然新的环境,新的人也让他感觉异常的开心。他说可能是自己成熟了一些,但他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成熟,也就无所谓了。总之他现在换了一个人,换成了真正的自己。
班级里有这样的几名同学关系好到不行:班长,大哥,老湿,喇叭,瑞瑞,还有他,当然还有很多,关系也是不错的他们都不互相叫名字,你知道的,叫名字是陌生人的一种表示,就像曾经爱过一个女孩,你会叫她宝贝儿,或是老婆,后来你们分开了,她就会变成你手机号码簿里最正式的姓加名,如果她还在那里的话。
刚开始的生活还是比较有趣的,学校要举办短剧大赛,班级全员参加,有演员,有导演,有编剧,所有人都在出谋划策。每天大家都在一起排练,好不默契,当然,功夫也没有白费,最后取得了第一名,这件事对他影响很大,因为他没参加过活动,虽然这次也只是个配角,两句台词,但他很满意,并不完全是因为比赛本身,而是大家在一起的感觉,团结,融洽,和谐,幸福。
让他更无法忘记的是他们班级足球队,12个男同学,12人参加。你一定是认为他们踢的都很好吧,错了,他们是真的不会踢。但并没有什么关系,每周他们都会找一个固定的时间训练,比赛。成绩嘛!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一起的感觉。之后去学校门口的炸串店,吃串,喝酒,谈天说地。之后一起往回走,说些永远是朋友之类的话。这或许是那个年纪的男孩最普遍的感情了吧!
那一年他2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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