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值得纪念的青春,它可能不华丽,也可能不富有。但你就是不能忘记,因为它充满青涩,更充满迷茫,我们总是止不住的回头望去,想起稚嫩的遗憾和彷徨,一地忧伤。
林默大学毕业后,又继续读了另一所大学。那些年对于普通人来说,找工作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至少他还不想就此终止学业,用他的话说想再提升一下吧。其实他就是不想工作,毕竟工作和上学之间的感觉,差了一个青春。
所以他大学毕业之后加入了考研的队伍,成为了一名研究生。当然,考研的过程并不像说的那么容易,在两年的考研时间里,他付出了很多,早起晚睡,一整天都呆在图书馆里。终于,他考上了。但付出的代价是长时间的不运动和过度劳累所带来的,亚健康的体制!
他不向任何人介绍他的第一所大学,因为他总觉得自己碌碌无为,甚至有些自卑。那一段时间里他什么都没做过,不会玩游戏,没做过兼职,不参加学生活动,甚至有个在他心里藏了几年的女孩,都没有真正的表白过。
所以说他不太喜欢那儿,那是另一座城市,一个他总是觉得瞧不起他的地方。
每个人的大学时光应该都是他最好的青春纪念,但他不是,那是被偷走的四年,他已经记不清了,老师,同学,朋友,除了那个女孩的名字。
但这儿不一样,这儿是他的城市。
如果那是被荒废的时光,不如找个机会,忘掉过去,重新开始。是的,林默就是这样想的,考研的经历不但使他有了战胜困难的勇气,更让他逐渐成熟。
那让一切都重新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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