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
她很普通,不算漂亮,白净活泼。
他是连队班长,领导喜欢。
他站在连队的最高处看得到她租住的房子。
他们是老乡,一个县城南,一个县城北。
他们在老乡的聚会上认识,渐至熟悉。
他来的次数越来越勤,每次来他坐椅子,她们坐床边上。
他只能晚上来,白天她们要上班。
每次来他的鞋子都很干净,一身军服干练精神,她穿着拖鞋,一身休闲睡衣。
为什么他总是要来,她感觉到他想融入她们的生活。
他邀她和室友吃晚饭。那天他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她听着有些不着边际。
她明白了他的用心,又似乎与自己无关。
次夏,她辞工了。
车站,站台。
她递还他的伞,伞里有封信。他把包给她,里面也有他的信。
她想真正的结束,他想好好开始。
他依然写信,她只看不回。
他回来了,递给她一个收录机,一星期后回连队。
她听了几天的收录机,里面是他自己录的歌。
她还他收录机时说:歌非常好听,但不是我喜欢的,再见亦是朋友。
以后,他们再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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