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沈从文的《边城》,感情凄美刻骨……
无暇的真挚野小子的形象,很像《边城》里的天保和傩送。黑黑的皮肤,不是很高,但身材精壮,力气很大,典型的云贵高原上土生土长的小伙子。
爱,与不悔他的肤色偏黑匀称,有遗传跟环境的影响,配上他精壮的身体和肌肉,证明他是云贵高原上野生野长的。他健康,朴实,真诚;他倔强,刻苦,正直。
他高高的鼻梁,浓浓的眉毛,长长的睫毛。我喜欢他的侧脸,他侧脸鬓角出有一个不规则的胎记,印证着他的独特。
他跟城市的高大,白皙,帅气的男生相比,真的是一个野小子!
这个南方小镇,沿河而建,没有高大的建筑,没有繁华的街道,人很少,很安静,节奏很慢,很舒适。
这个小镇什么东西都好像只有一个,一个电影院,一个中医院,一个综合医院,一个地下商场,一个大学……
我喜欢这里的空气,这里没有雾霾,没有人带口罩。我一年四季都可以在这里的空气中闻到花香,这里的树木不会掉光叶子,这里的雨季永远不会过去,这里的一切都好像是书里写的那样惬意!
我由于失恋了,十分伤心难过,但就在这时野小子出现在了我的生活里,生命里,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但一切发生的那么突然,那么巧合!
他好像是野生野长在这天地间的,我可以想象到,他少年的时带领着小伙伴们,光着屁股在茂密的林间的河水里嬉戏,在清凉的河水里摸虾捉鱼。他说暑假期间最安逸的是和好朋友打篮球,然后骑着摩托车去兜风,再去河里洗一个澡,那是最惬意的事!
我给不了他什么承诺,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自己想要什么。也许他只能陪我度过这些时光,不管怎样我也不会忘记,即使我会离开,即使我有可能再也不会回来……
一个选择也许就是一段不同的经历,几年前我选择去了远方,一个南方小镇,遇见了一个野小子,度过了我的大学生活。虽然没有繁华的城市,没有精彩的生活,有的只是安静,舒适,惬意如诗的环境,和朴实的人,我觉得这应该是我人生中最舒适,最惬意的岁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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