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羽毛冠”这个人名吗?
他呀,是一个稻草人的名字。这个稻草人,是新英格兰最聪明、最厉害的女巫雷各比妈妈的作品。雷各比妈妈擅长做丑怪的稻草人。她本想做个像真人般的稻草人,去吓走吃她田地中刚长出又嫩又绿的玉米叶的乌鸦,但那天早晨她心情十分愉快,于是决定做个像绅士的稻草人。她用扫帚的木棍做稻草人的脊椎;身体用的是一个塞满稻草的袋子;头则是一颗干瘪的南瓜;在南瓜上挖出的洞就成了眼睛和嘴。刚巧南瓜中央有个蓝色稍稍突起的瘤,这个瘤就很自然成了稻草人的鼻子。雷各比妈妈又给稻草人穿上了一件伦敦制的胸口有个破洞的紫色旧外套,一条路易斯堡法国总督穿着去见法王的裤子,一双丝袜。戴上了一顶她已故丈夫的假发,外加一顶满是灰尘的上面插着一根羽毛的帽子。就这样,一个稻草人就做成了。雷各比妈妈特别满意,给他取了个名——羽毛冠。
羽毛冠就这样诞生了,然而他的命运不仅仅是被拿去吓唬乌鸦,因为雷各比妈妈那天真的是心情太愉悦了,她带着慈母般的心情看着稻草人,越看越像真人,当她在自己的烟斗里装好烟草,点燃后,她竟萌生了让稻草人去见见世面的念头,她说:“外面的世界,有许多跟稻草人一样脑袋空空如也的草包。”
为了让稻草人成真人,雷各比妈妈让稻草人吸烟,“抽烟,亲爱的。一直抽下去,你的生命就靠它。”为了保命,稻草人只好拼命抽,越抽越像个人,衣服开始变新,人也变得英俊迷人。雷各比妈妈又让他说话。各种努力后,稻草人竟说出了“别怕,妈妈,我会像一个诚实的绅士一样混得很好”这样的甜蜜誓言。一切准备就绪,雷各比妈妈还给他配了根普通木棍变成的金顶手杖,稻草人告别妈妈,走出屋子,雄赳赳地朝镇上走去。
邻镇的人都把他当成了“美男子”“贵族”,拼命地赞美他,仰慕他,除了一条狗和一个小孩子。他去了妈妈要他去的目的地——古金老爷家。面对老爷,他说了个令老爷脸色苍白不安的暗号,于是老爷叫出了自己的女儿款待稻草人,少女在与稻草人的聊天中,坠入了情网,迷恋、羡慕,直至在穿衣镜中看到了稻草人的样子,昏倒了。不幸的是,稻草人也看到了自己的真相——一个没有被施法术的稻草人。
故事的结局,不是到此戛然而止,高明的作家为羽毛冠安排了很悲壮的结局。
稻草人冲回了雷古比妈妈家里,他说:“我已经得到宝莉的欢心,只要再吻她的唇,我就会完全成为一个‘人’。可是我看到了自己,我空无一 物,什么都不是,我不想再活下去了。”他从口中拔出了烟斗,掷向了墙角,然后还原成一堆稻草、破衣和木棍。
这就是“羽毛冠”的一生,这就是霍桑写给我们的故事。一个稻草人,本身的作用只是站在田地里吓唬鸟雀的,但霍桑却给了他生命,让他成了女巫最得意的作品,让他去人世间走了一遭。他如一面镜子,试探出了人世的虚伪,也看到了自己的意义。女巫曾说“不少人的脸,比稻草人的这张脸还难看“”许多外表美好的绅士,其实脑袋也跟南瓜一样,空空如也”,尽管稻草人没有心,但他却使自己活得像个人,且为了成为人,他付出了努力,学会了抽烟,学会了说话,学会了做为人的尊严。而世人呢,他们只看外表,从不会在意内在,他们夸大自己所见的东西,因为看到了稻草人合乎绅士风度的外在,他们不惜说着奉承的猜测的话,除了不会说话的狗和一个孩子。狗不会说话,但它会嗅,会大声吠;而孩子是心地最纯洁的生物,他的眼里不会揉沙。
至于古金老爷,虽然他知道“魔法在起作用”,但还是叫出了他只能算“十分可爱”的女儿。这个可怜的少女也长了一双世俗人的眼,霍桑让她在美好要实现时,又让她遭遇了现实的打击。
那么稻草人呢,当他渐渐在忘掉本性时,作者又何尝不是给了他一把刀,剖开了他的内在。或许霍桑也是要让人看到,人与别的生物最大的区别,在于人应该有尊严。人与人之间不应该只有欺骗,更应该有同理心,要有心与心的相通。或许羽毛冠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宁可“自杀”,也不愿成“人”。或许女巫最后的那段话也正道出了这个意思。
“我可以再给他一个机会,明天还送他出去。”雷各比妈妈想,“但——算了,在这样一个虚假、没有心肝的世界里,他太有良心而且感情太脆弱,我看还是让他做稻草人吧!唉,如果他的人类兄弟都能像他这样,世界会变得更好。”
人啊,你的心里可曾有个“羽毛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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