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的被告人刘亚男公开宣判,以虐待被看护人罪一审判处刘亚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未成年人看护教育工作。
看了这个判决,我想说的是,这个犯罪成本太低了,我不懂法律,我不敢去妄议法官的判决,但是从整个案情来看,犯罪性质是很恶劣的,我们仅仅从身体上受到的损害去作出判决,我知道这在法律上没什么毛病,但是我们却远远低估了孩子所受到的心灵伤害,这种伤害是无价的,有的甚至能影响孩子一辈子,造成阴影伴随一生,我想,不能只计算身体受到的伤害,还应根据心灵创伤的严重程度进行量刑累加,否则,说实话,这个犯罪成本太低了,虽然我不希望任何一个孩子受到伤害,但是,可预估的是,这样的事情可能还会发生,18个月的刑期对于虐童案来说,在国外可能就是终生监禁了。
我希望我们国家能在量刑上多多考虑这种恶劣案件给受害人带来的伤害不仅仅是身体上的,儿童时期的阴影很难消除,有的伤害直接不可逆,但是就以18个月的刑期作为回应,我想我要是受害人家属,我心里是心痛的。
前段时间,有学生时隔二十年后还要找到当年打骂自己的老师复仇,可见儿童时期的伤害在孩子身上的烙印了多久,我们都在谴责这样一种报复行为,却很少思考一个学生得受到多大的伤害才会一直念念不忘的找到这个老师进行复仇,这样的行为,我想值得每个人去深思。
我也是有孩子的父亲,我很怕去看这样的新闻,但是犯罪成本太低导致这样的结果我很恐惧,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参与进来,将这个事情往前推进走一走,能带来一些科学、客观的法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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