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颜色

作者: 会读书的猫cat | 来源:发表于2019-07-18 10:50 被阅读0次

    提起三种颜色,会想到红黄蓝,会想到三原色,有谁会想到虐待和性侵。而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性侵案,大大突破了我对人性之恶的想象。

    幼儿园园长和她老公勾结部队群体猥亵孩子。时长一年多,从小培养,先让孩子观看别的小朋友打针、注入致幻剂,然后脱光检查身体,观看猥亵全程!让他们认为这是正常的课程,正常的活动,让小朋友们称猥亵为活塞运动!

    而孩子们还什么都不知道,纯真淡定的说老师给他吃白色药片,给他打针,给他脱光衣服检查!看着所谓的叔叔爷爷对自己进行猥亵!

    这件事可怕的程度远远超过了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北京幼儿园不仅仅是虐童,还有儿童性侵。这件事再想一想,除了控制孩子的老师园长之外,还有谁?那些所谓的“叔叔爷爷”。这不仅是虐童案,更是儿童性侵案,更是一场有计划的,有恋童癖,有中介人,还有孩子的一场儿童情色买卖。可怕的是园长这种为利不顾道德法律良心的人,更有着对这些孩子有着可怕欲望的人。

    为了避免自己的孩子受到侵犯,我们能做的只有对孩子进行合理的性教育。性教育对孩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更多的家长和学校却还没有对此有所行动。有些大人还对孩子开生殖器的玩笑,随意触碰孩子的生殖器。这种不正确的行为意识更是对孩子的一种伤害。我们扪心自问一下自己对孩子的性教育上心了吗?教育了吗?除了我们自己,还有谁会保护自己的孩子!

    不要以为性教育还早,坏人不会嫌孩子太小

    我们自己能做的只有加强性教育更好的保护孩子,可是法律做的,还远远不够!

    今天曝光的只有北京幼儿园,而它背后的,作为这场买卖的恋童癖呢?远远不止这些,近几天才看到的日本漫画家收藏儿童色情被逮捕。几个月前的微博大v许豪杰贩卖儿童色情资源。而这些仅仅是我们看到的。这也牵涉到了一类人:恋童癖。

    恋童癖是以未成年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一种病理性性偏好。但恋童倾向和进行恋童实质行为又不一样。什么叫恋童实质行为呢,比方说买卖儿童色情资源,性侵儿童等。

    在中国,猥亵儿童罪是指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的行为。猥亵行为既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非强制性的;猥亵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男或幼女;猥亵行为出于故意,且行为人必须明知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儿童。

    但是幼女和幼男也有不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而奸淫幼男仅仅是按照儿童猥亵罪判决,仅仅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一句话叫“三年血赚,死刑不亏”。什么意思,就是说强奸幼女判三年赚了,死刑亏不到哪儿去。在恋童癖眼里,即使是判死刑,只要能对孩子们发泄自己的兽欲,都是自己赚了!还只有情节严重的才会判十年以上。男童更是毫无保障,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还有贩卖儿童色情物品等。至于这类人,法律规定为:14岁以上男性如明知对方为不满14岁的女性而与之发生性行为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明确规定单纯贩卖儿童色情如何处罚。

    这方面的法律都表现出了法律的不完善和犯罪成本的低廉。让恋童癖和没有良心靠此盈利的人更加的肆无忌惮实施犯罪行为,强制孩子拍儿童色情照片视频,甚至猥亵奸淫儿童等犯罪行为。对他们而言,没有被发现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实施这些犯罪行为,被发现了也不过是坐上几年牢。可他们带给孩子的伤害却是一辈子的。

    还记得韩国电影《熔炉》吗,难道要让当年的可怕的事情重现在更多孩子的身上吗?

    于我们,于国家,还有很多很多要去做的。

    最后,分享一段曼德拉的话,与君共勉。

    “如果天空总是黑暗的,那就摸黑生存;如果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如果自觉无力发光,那就蜷伏于墙角。 但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也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的人们。我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但不可扭曲如蛆虫。”

    By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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