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数天前,简在三明治同行者的群里转发了一篇公众号文章,大意是马拉松式的写作,记录自己过去的生活。
说直白点,不需要太多写作技巧,就如同流水账一般记录自己的过去即可;
说文艺点,这就是自己的现活现写的编年史。
曾经,我也写过一部这样的编年史。
那时候还在高中,正是情感萌芽的好时候。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一段特别无趣的故事。大抵是一个文科很好的女生喜欢班里一个理科很好的男生,然而那个男生最后选择了一个很漂亮、成绩也很好的仙女妹子。这个文科很好的女生当然是感觉自己输得个精光。既然自己别无所长,那就用文字记录下曾经相处过的时光。写了什么已经记不太清,但当时写字的感觉反到印象深刻。就像预感到自己的记忆将会丢失一样,着急忙慌的写着,一副与时光和记忆赛跑的样子。短短的相处,居然让我写出了好几万字。
只可惜,我不是一个善于整理收纳的人。时间久了,那个人也沉没在时光的尘埃中,与他相处的记忆果然如我所料一般被忘得一干二净。那篇煌煌巨作最终丢失在不知何处。
自从上大学成为医学生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很少碰文字。约莫大二的时候,因着博客流行,为了跟散落四海八荒的中学同学们交换近况,仗着自己曾经也被语文老师称赞过文采不错,倒也倒腾得很热烈。每天去了哪儿,吃了什么好吃的,有什么伤心的感慨、开心的感悟,都一股脑儿倒在博客里。每篇文章一发表,立马会有三两好友来留言,聊聊热点事件,谈谈各自生活。那时候的博客,就是天南地北知己好友联络的桥梁,有文字,有图片,还有什么比这更生动形象的交流方式呢?
后来,140字的微博横空出世,瞬间大热。少量文字加上配图,就可以时时说明自己所处的情况,仿佛更受欢迎。博客瞬间冷却,慢慢被闲置了。如今回想起来,写博客的时期才是留下记忆最最深刻的时期。没有日记,生活像是没过过似的;没有游记,那些美丽的地方也都没有了记忆。
现在想重新找回仅存不多的记忆,用文字记录下来。
幸好还有照片,游记计划在蚂蜂窝上慢慢记录,图文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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