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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弗逊·霍普有着百折不屈的耐心和坚强的毅力,因此也就具有百折不挠的复仇的决心。
福尔摩斯的名气够大,影视化已经让他“神探”的形象深入人心,所以读小说的时候对这个角色没有太大的感觉,反倒是案子的凶手让我感到惊艳——杰斐逊·霍普,一个为了给善良的未婚妻和岳父报仇用尽一生追杀凶手而成为凶手的人。
类似这样的男人总是能让我着迷:强大,果敢,坚毅。
他有着敏锐的洞察力。未婚妻被摩门教要挟嫁给别人,老父亲在焦急中等待他的归来。当他经历两天两夜滴水未进狂奔回来后爬行进屋,躲过了教会的监视,老父亲看到他瞬时有了主心骨:“因为他有了一个忠诚能干的好助手。”
身处危险临危不惧。到了边防关卡被哨兵发现,冷静的提供出了暗号,蒙蔽了哨兵,顺利逃出边防。凭借着瓦休湖猎人的本领带着两人在狭窄危险的地形中穿行。
在最崩溃的情况下快速调整状态。当他在短暂的休息中出去寻找食物而迷路后,等待着的父女俩迎来了厄运,教会的人追了上来。父亲当场被杀,未婚妻被掳回城。这个重大打击使他天旋地转,失魂落魄。但凭借着本能他快速冷静下来,观察现场情况后,补充体力,开始复仇。
他面色苍白、狰狞恐怖,一步一步沿来路走回,找到他遗失兽肉的地方。他把将要熄灭的火堆重新燃起来,烤着兽肉,直到熟肉的数量足够维持他数日的食用为止。他把烤好的兽肉捆成一包。
这时,他虽然已经精疲力尽,但是,他仍然循着这群复仇天使的足迹,穿越重山,一步一步地走了回去。
一旦开始了复仇计划,不达目标决不罢休。当他再次赶到原来的村庄想要复仇时,摩门教发生分裂,曾经迫害了未婚妻和父亲的仇人已经脱离教会,下落不明。面对着毫无线索的坏消息,杰斐逊的坚毅让人吃惊。
他带着他全部的数目很少的财产出发,在美国各地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寻他的仇人。没钱的时候,就随便打点工糊口。一年一年地过去了,他的黑发变得斑白,但是,他仍然继续流浪着,就像是人群里的一头绝不罢手的敏锐的猎犬一般。他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倾注在这个复仇大业上,为了它,他已经献出了自己的一生。
直至成功。
直至死亡。
我想,这不仅是一个人痛失所爱后的复仇,也是一个英雄对两个生命的爱与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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