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一篇“一个月就辞职,一个北大女生的求职悲欢”火了。
原文有点长,讲述了一个北大女硕士一波三折 的校招和社招求职历程,女猪脚因为男友在杭州招到了梦寐以求的网游职位,放弃了鹅厂在深圳总部的实习转正offer,来到杭州各种海投简历,最终得到了一份自己并不中意的银行工作。在入职培训期间又毅然放弃了外人看来稳定光鲜的铁饭碗,最终找到了一份网易游戏的岗位。知乎的评论似乎一边倒,职责女主高不成低不就,太矫情自我感觉良好。
抛开知乎的评论,在女主洋洋洒洒近两万字的求职经历中,多多少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投简历时的茫然,收到面试通知的激动,面试时的紧张,拿到offer后的欣喜,六年职场的经历都似乎历历在目。
但是,职场六年,我却输的一败涂地。
没记错的是大四上学期,稀里糊涂投了建行,经过紧张的笔试和一轮面试,经过煎熬的等待,终于在一面当天晚上9点多收到面试通过的短信,在图书馆自习的我差点高兴的喊出声,最终还是止步二面。 大致原因我猜测是,我不是本地人,没有足够的资源为银行拉存款放贷款,自然也就没戏了。
大四下学期,进了一家知名的券商营业部实习,简单的面试和培训后,就让我们几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去当地各个大小市场找人开户,给营业部创造业绩。当时还觉得挺有兴趣,自己买书自习报名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一次不过再考一次。在市场走访中经历一次次被拒绝,一次次失望之后,短短两个月时间,我选择了离开。
这时候,已经离毕业不远了。一次次投简历,一次次失望 。加上自己三流大学外贸专业拿着英语4级证书,连小外贸公司都不敢投,生怕别人抛来一句“你一个外贸专业的学生连英语六级都没有过”的质问,我该怎么回答?最终病急乱投医地投了当地一家大商场的管理培训生,两轮面试后被录用。
自以为没有混了四年大学的我,最终带着拿不出手的英语四级证书,为了毕业后能够养活自己,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找了一个与专业风马牛不相及的工作——商场管理培训生,说白了就是卖场的楼层管理员。当然仅仅是我自以为没有混了四年,回头看看大学四年,我似乎没有什么拿得出手可以炫耀的资本,除了不玩游戏,我和别的男生没有什么区别。
至此 ,跨出校园后踏入职场的第一步,我就错了。
大家都知道百货商场一年365天天天营业的,2012年的新年,长这么大第一次没有回家过年。年三十的晚上,我用公司发的超市卡买了包水饺,一个人煮了吃,听着出租屋外此起披伏的烟花声,我默默的流下了眼泪。连续离开的实习生,不规律的作息时间,和看不到未来的迷惘,让初入职场的我有些气馁。这份工作持续到来年3月,我辞职了。
领导问我理由,我说跟家里亲戚去深圳做生意了。准确的说,是经老爸朋友介绍,去深圳一家我爸朋友的朋友的小公司做外贸。当时年轻气盛啊,想想深圳哎,繁华大都市哎,还是做外贸的,专业对口,脑子一热,肾上腺激素爆表,带着初生牛犊不怕虎去大城市打拼出一片天地的激情,毅然决然的离开了生活了四年的城市,买了张去深圳的机票,出发了!
到了才发现,是一间连老板员工不到30人的小作坊,老板租了深圳龙岗一个小工业园里厂房的一层,专门做各种射频天线,简单来说就是无线路由器上的那种天线。简单的几台机器加十几个操作工,就是我爸朋友口中有颇有前途的公司,让我这个三句英语都说不溜的毛头小伙来做外贸了。想想我都觉得有点可笑。
既然来了就干吧。熟悉产品结构和生产流程,拍照修图放到网上,学外贸英语,逛外贸论坛,寻找买家,做得有模有样的,每天都在ctrl+V前一天的日子。期间还真有一个俄罗斯买家和我要过样品,我拿着5个天线,颠了半小时公交车到市区的邮局,第一次寄了国际的邮政小包,只是直到后来我辞职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收到样品。
如果你爱他,那么带他去深圳,如果你恨他,也带他去深圳。工作没人带,加上陌生的环境,让我陷入孤独和无助的漩涡。仅仅三个月之后,我就主动离职,离开了这座另无数人爱恨交加的南方繁华都市。
这一次离职,让我在职场发展的道路上越走越偏 。再次回到大学所在的D城,已经是毕业整整一年了,而我却再一次失业了。这个时候,除了自责还是自责,为什么没有早点规划好自己的职业生涯?
再一次回到海投简历的时候,每天都盯着电话邮箱希望能收到面试的通知,那种煎熬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吧。在经历尽一个月的等待后,迫不及待想找份工作维持生计的我进了一家挂靠在一家大型建筑公司名下的建材公司,一个一共加起来不到10人的皮包公司。
刚入职不久就被分到了南京江北一个偏僻小镇的工地上,偏僻到镇上连个网吧都没有,宿舍没有电视,手机流量有限,想去网吧还要颠个半小时的公交车。工地的环境很差,我想不用多说你也能想象得到,还需要长期驻扎,没有领导批准不允许随便离开。那会刚刚认识一个D城的女生,要开始恋爱了就要异地,内心不能接受啊,于是乎,5个月不到的时间,我再次裸辞了,继续回到D城。
必须吐槽的是,这间小公司过了试用期一直不提签合同的事,我催了几次领导也是一直找借口拖延,直到我离职都没有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于是找到了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结果对方领导威胁我要赔偿我在职期间工地上丢失的钢管和脚手架。简直呵呵了,工地没有任何围挡,晚上是项目经理老丈人守夜看门的,结果丢了要我赔偿?最后仲裁不了了之。所以,找工作一定要找正规的公司,不说要五险一金,至少劳动合同要按规定签吧?
毕业一年半,换了三份工作,都是和专业背道而驰,都是在没有选择的选择下勉强接受了工作,距离内心深处那份自认为满意的工作越来越远了,应了那句话:
自己作的路,哭着也要走完。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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