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地坛》在很早以前就已被我收藏在书架上了,记得当初收藏它的原因:是因为想通过它来了解“文化大革命”。而在拜读《我与地坛》时,已然变了初衷:在某一天的温故而知新中我发现《我与地坛》的文学体裁很特别,也就勾起我浓厚的阅读欲望,同样它也没有让我失望。
《我与地坛》很难用某一种属性来定义它,它既像散文,又像纪实文学,或者它是纪实散文/回忆录/传记文学?
散文又称”美文“,我想这是因为它的文字美与意境美吧。而在《我与地坛》中意境美更为突出,如史铁生老师在文中这样写道:当她在园子穿行的时刻,四周的树林也仿佛更加幽静,清淡的日光中竟似有悠远的琴声,比如说是那曲《献给艾丽丝》才好。又如他写的:她仍然算得上漂亮,但双眸迟滞没有光彩。她呆呆地望着那群跑散的家伙,望着极目之处的空寂,凭她的智力绝不可能把这个世界想明白吧?大树下,破碎的阳光星星点点,风把遍地的小灯笼吹得滚动,仿佛喑哑地响着无数小铃铛。哥哥把妹妹扶上自行车后座,带着她无言地回家去了。
纪实文学与其它文体的区别在于它是真实的,是表现出作者较多的个人的社会见识和情感倾向性。就像书中这段文字:那天你又说你不如死了好,你的一个朋友劝你:你不能死,你还得写呢,还有好多好作品等着你去写呢。这时候你忽然明白了,你说:只是因为我活着,我才不得不写作。或者说只是因为你还想活下去,你才不得不写作。还比如书中写到:那些年我们俩常一起在这园子里待到天黑,开怀痛骂,骂完沉默着回家,分手时再互相叮嘱: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
《我与地坛》不仅有独特的文体,还有独特的心灵世界。正是这种独特的心灵世界与众多的读者产生了共鸣,使阅读者在阅读时有极强的代入感。比如书中告诉我们: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是作者鲜活的肉体受到制约后的感悟,这是作者在与死神博弈后的领悟,这是作者从躯体完整到残缺后依然能够坚强活下去的理由。除了这个还有: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这却不是在某一个瞬间就能完全想透的,不是能够一次性解决的事,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它多久了,就像是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
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无论是在黑夜,还是白天,都会有在死亡边缘徘徊的人。人之所以选择死亡,有的可能是生无可恋,看破了世事,有的可能太过愚笨,对未来充满了未知的恐惧,或者是病魔的蹂躏、生存艰难。无论是哪种原因,死都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活)可以先试试看,也许就找到了人生的出路。
史铁生老师本来是一位健全且健康的青年,他的童年幸福快乐,他的未来一片光明。但是在他21岁时,一切都变了,从上帝的宠儿变成了上帝的弃子,从此,轮椅伴他走过了余生。
不能行走的人无论是心里,还是生活都是晦暗的,脑海中最常跳动的就是”死亡“。在史铁生老师不能行走的初期,他也想过死亡,但他最后选择了活着(试试看)。选择活着除了因为自己的坚强与对生死的觉悟,还源于他朋友们的友情;他与朋友的友谊应该是世人梦寐以求的,是人的一辈子能够有这样的一群朋友就足以的,至少我是非常艳羡的,正是他的朋友们使得他越摇(手摇轮椅)越远,越摇越好。当然,他的家人也是在全力以赴。尤其是他的母亲。在他的著作中有多处描写自己的母亲,并流露出对母亲的歉意和遗憾。
史铁生老师29岁出版了第一部作品,著作的问世代表了残缺的他找到了人生的出路,找到了在这个世界上的立足点。他虽然是在轮椅上度过大半生,但是他的一生比很多人、很多能够行走的人都要精彩和健康。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