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从小县城里出来的女子,在我的前半生,对于奢侈品是根本没有什么概念的。在一个能够吃饱穿暖已是人生之大幸的时代,若有人同你讲奢侈品,我估计那感觉与让一个饿了三天肚子的人凭空想象一碗红烧肉的滋味是一样的吧!
记忆中家里第一件奢侈品是一台海鸥牌的照相机,是当年颇具男文青气质的父亲与人合资买下的,那个年代在脖子上挂上一台照相机招摇过市真的比现在开一辆宝马奔驰还要拉风,父亲用它给我和弟弟照了很多照片,它记录下了我们儿时最美好的时光,我的白纱裙、弟弟的背带裤、还有妈妈年轻的脸庞,被定格成了两大本厚厚的相册,每每翻看都有种要让时光倒流的冲动。可惜的是那台相机最终没能留下来,但相机给我们带来的与众不同的生活体验却深深地烙印在脑海中,每每回忆起来,总感觉那是一段温暖富足而有情趣的日子。
我购买的真正意义上的奢侈品是一块腕表,那年股市红火,奋不顾身冲进去,稀里糊涂买了一支股票,两个月之后竟然停牌,复牌之后,居然连拉数个涨停,赚到第一笔意外之财的我第一个想法就是给爱人买一只欧米茄的腕表,倒不是因为我们的爱情比海深,而是那时正在读严歌苓的《陆犯焉识》,对小说中冯婉喻给陆焉识买的那只白金欧米茄倾倒不已,可以保值增值的欧米茄又恰好满足了我满脑子小市民的算计。至于为什么是给爱人买而不是给自己买,皆因为我怀里惴着的钱与那只腕表的价格相当,而那只表正好是男款。买完腕表之后数月,股市飞泻,帐户里的钱顿时灰飞烟灭,时至今日,我的股市造富神话最终只剩下了那只欧米茄。
情投意合的闺密远嫁他乡,力邀我去玩,直拖至今年夏天才携儿同往,临别之夜,闺密为我饯行,席间回忆起我们的青春、梦想,感叹一路走来跌跌撞撞的人生,“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令人不胜唏嘘。分别之际,闺密执意送我礼物,推辞不过便欣然接受。直到回家后才打开,一盒茶叶,一件T恤。好生奇怪,怎么想起来送我T恤?拿出来一看,天啊!竟然是Burberry!创立于1856年的英国国宝级奢侈品品牌。这时,闺密的微信闪烁:“dearing,T恤合身吗?我记得你以前曾经穿过一件绿毛衣,非常漂亮,这次去英国专门为你挑了一件绿色的T 恤,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喜欢,当然喜欢了!”我几乎是饱含热泪对着手机狂喊!尽管我一直不承认我是个物质女郎,但大牌就是大牌,穿在身上无处不熨帖,整个人都变得年轻了。那一刻,长久以来,我都刻意鄙视物质至上的价值观轰然倒塌,奢侈品带来的心灵深处的震憾让我愉悦无比。静坐沉思半晌,大好年华流逝,人生已至中年,我穿的第一件奢侈品T恤竟然是闺密送我的,我是该感到幸福还是遗憾?
我迫不及待地决定:明年一定要为自己买回那只香奈尔的包包,谁叫人生那么短,再不奢侈就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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