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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48|物的所有权

《鹿鼎记》48|物的所有权

作者: 曾晓枫 | 来源:发表于2017-12-04 23:30 被阅读32次

            小说第四十八回,都护玉门关不设,将军铜柱界重标。

            当晚韦小宝和双儿在总督府的卧房中就寝,炉火生得甚旺,狐被貂褥,一室皆春。

            这是他的旧游之地,掀开床边大木箱的盖子一看,箱中放的都是军服和枪械。双儿微笑道:“相公盼望箱子里又钻出个罗刹公主来,是不是?”韦小宝笑道:“你是中国公主,比罗刹公主好得多。”双儿笑道:“可惜你的中国公主在北京,不在这里。”韦小宝道:“在我心里,一千个中国公主,也比不上我的半个双儿。好双儿,咱们今日算不算‘大功告成’?”双儿嫣然一笑,双颊晕红。她虽和韦小宝做夫妻已久,听得丈夫调笑,却仍有羞涩之意。她也清楚知道,天下所有的女子,丈夫最心爱自己,即令阿珂也及不上。

            韦小宝搂住了她腰,两人并坐床沿。韦小宝道:“你拼凑地图,花了不少心血,咱们终于拿到了鹿鼎山,皇上封我为鹿鼎公,这座城池,多半是让我管了。这山底下藏得有无数金珠宝贝,咱们慢慢掘了出来,我韦小宝可得改名,叫做‘韦多宝’。”

            双儿道:“相公已有了许多金子银子,几辈子也使不完啦,珠宝再多,也是无用。我瞧还是做韦小宝的好。”

            韦小宝在她脸上轻轻一吻,说道:“对,对!这些日来,我一直拿不定主意,要是掘宝罢,只怕挖断满洲龙脉,害死了皇帝。不掘宝罢,又觉可惜。这么着,咱们暂且不掘这宝藏,等到皇上御驾升天,咱们又穷得要饿饭了,那时候再掘不迟。”

          刚说到这里,忽听得木箱中轻轻喀的一响。两人使个眼色,注视木箱,过了好一会,却更无动静。韦小宝双掌轻轻拍了三下,双儿过去开了房门,守在门外的四名亲兵躬身听令。韦小宝指着木箱,低声道:“里面有人!”

          一、总督府的归属

          当时该地与俄罗斯(小说中罗刹国)的划界不清,该总督府所建之地战前是由俄罗斯派兵驻扎管理,现在韦小宝带兵把总督府亲兵打败了,占有了该不动产。这处不动产又属于战利品。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定,该财产有军事用途(例如挖有偷袭的地道),是可以没收的。没收前,总督由于事实行为,具备所有权;没收后,该不动产归大清所有。

          二、总督府卧房里箱子中的军服和枪械

          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定,放弃抵抗的人员,是可以保留与作战无关的私人物品的。所以,该箱子中的军服,依然应该属于该军服的原有所有人。但是其军械,应该由于没收,改变其所有权性质。

          三、藏宝图的归属

            从小说中,我们可以清晰看出,该藏宝图属于康熙家族的祖传之物、封缄之物,只不过是由于保管不利,被韦小宝盗取。虽然此事,康熙也是在部分四十二章经失控之后才得知,但是这并不影响韦小宝成立对藏宝图进行盗窃的事实。不论其价值几何,是否已经构成犯罪,在民法上盗窃行为都阻止善意取得。所以,该藏宝图虽然被韦小宝自主占有、无权占有、直接占有,但依然属于康熙。这不涉及韦小宝还是韦双儿的财产分配问题。

          四、雅克萨城的归属

            皇帝给韦小宝分封鹿鼎公,则宝藏所在之地土地所有权归属韦小宝,在当时,也没什么问题。但该山上所建的城池,是否属于韦小宝所有呢?则我们应参照举证原则。韦小宝要有这个东西,这也属于行政分封,要是有,得有具体文件。若无明说,我们理当认定韦小宝对该城顶多就是管理权,而不是所有权。

          五、埋藏宝藏的归属

          根据前面章节的叙述,该宝藏属于前朝皇帝对康熙皇帝的战略储备资金。虽然,当时决定埋藏人已经不在了,但该政权,作为机关法人,整体并不没有丧失对该埋藏物的所有权。并且,埋藏的时间也仅在二三十年左右,所以我认为,该埋藏财产依然属于清朝政权。

            但如果真再等了四五十多年后,康熙驾崩了,韦小宝也也一去世,韦小宝后代能否对该埋藏物,当做遗产处理呢?

          因为这个物品的秘密,如果一代代人传递下去,则该埋藏物并非是无主物。仍应归康熙后人所有。其他人无权处分。

            如果两家人都死亡太久了,则按照我国法律,所有权归国家,发现人(无论是否为两家人,无论是否有行为能力)有奖励。

          又如果该埋藏物首先被国外人发掘带回国,则应该怎么算?根据保护文化遗产的国际公约,贵重文物当然应该归还中国。其他盗掘物,属于时效取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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