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621情结
出警那些事我们先不讨论什么原因,不管你承认与否,反正每天的非警务警情所占比例很多;不管如何宣传为基层一线减负,把不属于公安民警职责范围内的警情分流给政府其他部门,但是,这条分流之路却是复杂而漫长的,想实现也是遥不可及的,除非把政府其他部门都整合在110指挥中心坐班,否则就很难实现分流。
假设一天里有100个警情,60个警情属于非警务警情绝对有可能,有时高达70个或者80个属于非警务警情,一点也不为过。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了社会稳定,出警民警忍辱负重在一线默默耕耘,他们付出的是我们每个人所无法想象的辛劳,“过劳死”是一线民警永远绕不过去的坎。
当然,出警民警遭遇的投诉也是最多的,很显然,这么高的非警务警情,要想让报警人百分百的满意也是强人所难,因为换做谁也很难“种好别人的田”,毕竟社会有分工,“隔行如隔山”,况且还是专业性极强的法律问题。
我希望群众能多一份理解与支持给一线出警民警,因为他们的确尽心尽力了。
下面这些警情是出警民警值班时经常遇到的。
01
上午九点左右。
“呼叫西城所0号车。”
“收到。”
“淄博路天天小区有人报警称有纠纷。”
“收到。”
我们立即赶往报警现场。
这是一个挺老的小区,不大但整洁干净。
当我们还没有进入二楼这户人家,吵闹声已迎面扑来,直觉告诉我,这是一个很难缠的警情。
果不其然,是离婚后为了孩子探视问题引发纠纷。
房间里有四个人,一名年轻男子和女子,还有另两名年长的妇女。
争吵中我逐渐明白了,年轻男女是一对离了婚的夫妻,年长的妇女,一个是是婆婆,一个是丈母娘,当然是曾经的,现在不是了,小两口已经离婚几个月了。
年轻女子说:“让他们走,我不欢迎他们!”
我问:“这是谁的家?”
女的答:“我家。”
按理讲,婆婆和儿子来到曾经的亲家家里,人家不欢迎,是应该赶快离开,这是常理。可是我心里想:事情绝非如此这般简单。
一旁男子情绪激动地说:“今天我来看孩子给你打了电话了,你也同意了吧?”
“你为什么把你妈带来?法院规定你有探视权,也没说你妈有!”
婆婆:“我就是想孙子,来给孙子送点吃的,送件衣服,这有错吗?”
……
双方说着说着,变成了吵,吵着吵着变成了咆哮,咆哮如雷进而可能会大打出手了。
作为出警民警,该怎么办?任由发展下去肯定不行。可一个警察怎么可能把法院的活干的漂亮呀?可是如此场景你还有时间思考吗?没有!
我心想,大声吼过对方,用气势压住对方,可能是扭转局面的第一步。
于是,我大声吼道:“能不能听我说!”
这个时候的双方哪还听得进这个,就像机关枪,“突突突”,根本停不了火。
我命令男方:“你先出去在门口等着。”
男方很不情愿。
“我不是和你商量,这是命令!”
面对大义凛然呵斥,男子和他妈妈不得不出去。
总算安静了下来,气氛随之缓和了许多。
我对女方说:“既然你们离婚时,法院的判决书里允许父亲每月有四次探视权,又是你们电话预约好了的,为什么今天吵得不可开交?”
“法院又没有让奶奶探视……”
“今天你的妈妈也在,你让老人说说,隔代亲的道理,既然奶奶没有恶意,又是给孩子送衣服和吃的,顺便看看孙子,于情于理都应该接受啊。”
一旁的姥姥也在点头。
我便趁热打铁:“今天你能不能有个高姿态,让他们顺顺利利高高兴兴的看看孩子?”
女的说:“我看着他们来气。”
“我理解你的心情,,要不这样,他们在的时候你可以躲在房间里,等他们走了你再出来。”
经过了漫长的说服,我是口干舌燥,快要黔驴技穷的时候,却迎来了“柳暗花明又一村。”女方终于答应,男方可以看孩子。
看着孩子那怯生生的目光,也许幼小的心灵不知道眼前所发生的一切,可我还是想告诉普天下的父母,结婚意味着责任——一份对家庭的责任和对孩子的责任。
结婚不是花前月下、甜言蜜语,更多的是柴米油盐酱醋茶,还有生活中的疙疙瘩瘩和矛盾分歧。
结婚不是任性妄为,更多的是妥协退让。因为两个不同家庭,不同性格的人走在一起,需要不断的磨合,既然缘分让两人走在了一起,既然当初的你曾海誓山盟、海古石烂,那么又为何仇恨如敌?
婚姻真的不是儿戏!
02
二十二点左右。
秋天的夜晚异常的凉爽,天空中闪烁着的星星似乎在述说着“爽歪歪的心情”。
可接下来的警情却让人无论如何心情也爽不起来。
“呼叫西城所0号车。”
“收到。”
“有人报警,在济南路路口有人打孩子。”
“收到。”
报警地点离我们很近,所以没几分钟就赶到了出警地点。
四周是几个围观的群众,不嫌事大的指指点点。一个女的正骑在一个小伙子的身上,小伙子仰面朝天,嘴里嘟囔着说着什么。
来不及多想,上前问道:“这是怎么回事?能不能先放开这个人。”
“放开,他就跑了,我到哪找他!你们知道吗?找不到他我是多么崩溃!”
“你们什么关系?”
“我是他妈,他是我儿子!”
“总不能一直这样啊。”
我这才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位母亲。四十岁左右的年轻,看上去很年轻,但表情里却流露出无奈愤怒还夹杂着“望子成龙的复杂心情”。
儿子,穿一身校服,后面背一书包,很壮很倔强,脸部表情里流露出更多的仇视和逆反。
就这样,僵持了十几分钟,妈妈似乎筋疲力尽,坚持不住了,于是对我们说:“你们帮我把他送回家吧。”
“那你松开。”
“你们抓紧他,别让他跑了。”
“放心。”
当我们两个人想从地上将小伙子拽起时,他却躺在地上,死活不肯起来,当我们使劲把他拽起来时,这才发现小伙子一米八多的个子,身体很壮实,我们费了好大劲怎么也无法拉他到车里,妈妈喊:“揍他就行!”
别说是揍,就是拽我们也不能太过于“粗暴”,最后我们四个人合力将小伙子抬到了车里,有其妈妈带路把他送到家里。看到妈妈和儿子进入家门的刹那,我们长长的舒了口气。
在路上,这位妈妈讲,孩子爸爸在外地工作,孩子由她一人照看,随着儿子年龄的增长,孩子越来越难管,初四的儿子迷恋上了游戏,为此妈妈很是恼火,经常起冲突,有一次孩子还离家出走了,今天的情形就是妈妈找到出走的儿子后,情绪失控爆发骑在了儿子身上。
“我承认,儿子的任性是我过度溺爱造成的,从今起我不会再由着儿子的性子。”妈妈不住的自责。
有句话叫:“可怜天下父母心。”
我不仅感叹,父母的爱是无私和伟大的,为了孩子,她可以把命豁出去。面对日益竞争的学习压力,妈妈也是费尽心机,那种焦虑不安的心情只有做父母的才能理解,只要孩子好好学习,即使倾尽所有也在所不辞。
但愿孩子成年后能够理解做妈妈的一片苦心。
03
值班第二天八点十五分左右。
“呼叫西城0号车。”
“收到。”
“绿色家园小区有人报警称有纠纷。”
“收到。”
问一下大家,值班最不愿意的事是什么?八点二十九来个警,不得不出警,因为八点半就要下班了,一分钟怎么可能处理好这个警情。
而这个警是即将下班来的,又是一个纠纷,估计今天是按时下不了班了。
原本一个晚上没有合眼的我,早晨起来身体轻飘飘的,浑身难受没有力气。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对出警民警来说,无论身体与精力都是一种考验。
当我们进入楼道,一楼西户的女报警人给我们开了门,进入房间,有一男子光着背,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手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百无聊赖的摆弄着手机。
男子有三十多岁,个不高,挺胖的,俩人见到我们,倒是没有再争吵。
看看地上,好像是一个水杯碎了,看来我们来之前,有人摔过东西。
女的先开口说话:“让这个男的离开,他赖着不走。”
“你们什么关系?”
“原来夫妻,现在离婚了。”
“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
“协议离婚。”
“怎么协商的?”
“孩子一人一个扶养,房子先共同住着,房贷他还。”女的指指男的。
“是这样吗?”我问男子,“你有房子吗?”
“没有。”
“既然这样,我们真没法把他赶走。”我对女的说,“你们协议离婚的时候,假如有一方不履行或者反悔,可以通过诉讼到法院解决。”
“他出轨,他胡搞。”
“这些法院自会考虑。”
……
苦口婆心讲了一个多小时,女方总算答应到法院起诉。
“在法院判决没有下来之前,你们俩不要再争吵,个过个的生活,互不干涉,男方你是否做的到?”
“可以。”
最后,女方上班去了。
九点半,我也该下班了,不过这个班下的有点晚。
结婚乃人生大事,离婚更不能草率,特别是有了孩子,婚姻就不是俩人的事,孩子的问题,财产的问题等等,总是“剪不断理还乱”,你一厢情愿的发狠说:“再也不想见到那个负心的人!”然而,孩子不是你一个人的,探视权法律是支持的,所以,有了孩子后,即使你再也不想见,却又不得不见面。
努力维护好自己的婚姻,是责任,也是义务。婚姻牵扯到三个家庭,小家幸福了,大家才幸福;小家和谐了,大家才和谐。
04
三件事的出发点都是为了“爱”,第一个是为了弥补离婚后孩子爱的缺失;第二个是为了孩子好好学习,将来有个好的归宿,第三个是对爱不忠,犯下大错。
也许有人说,这些事与你警察八竿子打不着,净干些“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纯粹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诚然,这三件事确实是与警察没有多大关系,它就是个“非警务警情”,也就是说它不是“警察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可是,面对当事人那恳求的目光和无助的样子,换作谁能“拂袖而去”,至于那些“这不是警察管的事”的官话,我真的说不出口。
面对大量的非警务警情,已经远远超出警察的职责范围,当我们的群众遇到困难,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他们束手无策,可能他们也知道有些事情不是警察所能及的,但他们还是情不自禁的拨打了110,也许这是群众对110的信任,110在群众心中所占的位置很大,110已经深入人心,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即使有些事情,作为出警民警的我们,真的无能为力,不能超越法律“乱作为”,但警察还是第一时间来到群众的身边,耐心倾听群众的声音,把群众心中的心结一一解开,帮群众出出主意、想想办法,告诉群众该走何种法律渠道,让群众少走弯路,让群众不至于犯错并走向极端,杜绝群众不经意间做了违法犯罪的事,也许这就是出警民警想要的效果吧?
要问出警民警什么警情最难处理,毫无疑问“纠纷”首当其冲。特别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纠纷”,让出警民警头痛不已、束手无策。
出警民警有抓捕时的勇猛一面,但更多的却是“调处纠纷的‘和事佬’”,宣传法律的讲解员。
只要工作需要,做一个调处纠纷的“和事佬”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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