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听一朋友说他妻子在高速路上驾车行驶中,突然之间前车轮被异物卡住开不动了,她害怕不敢下车,打双闪后,报警求助。没想到交警来了,狠批了她一顿,并扣三分罚款二百,理由是她没在车后150米放置三角警示标志,人没下车避险,后来,在交警帮忙下,总算拔出了异物,车辆虽然有些受损,但不影响行驶。交警查看后,认为障碍物可能是那个货车上掉下来的。交警说:如果你们自己能够找到是那个车,报案后交警可以处理,否则交警也爱莫能助。
事后,朋友妻子感到十分委屈,认为自己完全无辜,为什么受了惊吓,承受了损失,还要受到处罚。现在,车多了,会开车的也多了,大多数人仅仅只是会开而已,而对于一些诸如高速遇险如何处置等问题却知之甚少,有不少人连警示标志放在车的什么位置都不晓得。事实上,在高速公路上车速都比较快,事故车辆停在路上,如果不设置警示标志,是非常容易造成追尾的,即使设置了标志,而人留在车上也是很危险的。前不久,我们自驾去云南就因为事故车辆在车后设置的标志被其他它车辆碾压后,已经看不见了,我们没有及时作避险处理,以至于追尾事故车辆,造成了重大事故,好在人安然无恙,但教训是深刻的。所以,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遇到突发状况,学会避险,就是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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