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匆匆忙忙的通勤路上
难免会有磕磕碰碰
比如:被人踩了一脚
我看过各种版本
大多数被踩的人会怪罪“肇事者”
只是不一定能够吵赢的是哪一方
直到看到刘润老师说:
如果在地铁上被踩
会主动道歉说对不起是我的错
然后让到另一边去
关于对错观的三个视角:
法学家
经济学家
商人
法学家讲究站在证据确凿的一方
经济学家站在社会总成本一方
而商人则选择: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
其实潜意识里
无论我是踩人脚还是被踩
我都是主动说:对不起
是在日留学6年养成的习惯
之所以要这么做
是因为我发现他们的街头很少有争执
直到现在才明白
这样做的底层逻辑
出自于这样的道理
- 麗先生「每日小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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