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五个半小时,前往杭州,路上,读了严歌苓的《芳华》。
最初知道严歌苓是通过《小姨多鹤》和《金陵十三钗》两部影视作品,产生好感的只有《小姨多鹤》。
我对《芳华》产生兴趣,完全是因为冯小刚的电影被禁播的消息,猎奇心理作祟。
应该说这是一部接地气的军旅作品吗?我拿捏不准。小说的背景是70——80年代,一群年轻的文艺兵,他们是红男绿女,有七情六欲,有嫉妒腹黑,有傲娇,有卑鄙,他们每个人都会流血、会流泪。
小说中弥漫着一种深深的歉意,对刘峰,也对小曼。
我想作者一直在回忆年轻的自己和战友们对待刘峰和小曼的态度,为什么刘峰对大家的帮助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可,反而被排挤,甚至于“触摸事件”一出,大家都推波助澜地将他扫地出门?为什么出身卑微、缺少家庭温暖的小曼会成为众人嘲笑、戏谑的对象?
联想到自己的青少年时代,我也曾属于某个团体,为了不被组织排挤,违心地去排斥过其他人,那是个是非还不分明的岁数,是个害怕孤独的年纪。
书中,林丁丁是娇气的上海姑娘,一心想要飞上枝头成为凤凰,刘峰对她的千般好,在她眼里一文不值,甚至被他“摸”了一下都要死要活,恶心的不行。这样的林丁丁却在刘峰心中作为全部爱情的象征,定格在那里,最终封存,石化。而大小姐林丁丁也没有什么善终,虚荣的一生终归是两手空空。
作者对小曼的笔墨,几经琢磨、调整,看得出她的谨慎和内心的不安。或许通过对小曼完整、客观的描述才能让作者真正释怀,让小曼得到该有的尊重,给所有伤害过这个姑娘的人一个道歉的机会。
小曼的性格也许古怪,只是那些十几岁的孩子没人懂得更深刻的道理,他们只会判断这个人是否合群,是否能被自己的群体吸纳,如果不可以,那么就完全的将她悬挂起来,一起朝她丢石子。
小曼无疑是可怜的,从小失去父爱,在继父家中卑微地成长,能够逃离那个家庭对她而言是中解放,她宁愿忍耐着同伴对她的嫌弃、羞辱,也不愿意再回到继父家中,至少,在这里她可以倔强地依靠自己。
爱与关怀的缺失,可以摧毁任何一朵含苞欲放的花朵,小曼就是其中之一。
刘峰托举起小曼的那一刻,小曼应该就爱上他了吧,虽然对刘峰而言,这只不过是他做的众多好事中的一件。其他男舞伴嫌弃小曼身上汗透的馊味,他不嫌弃,其他男舞伴不愿意碰小曼的身体,他愿意,原因很简单,他是刘峰,那个跟雷锋的名字有一个字发音相同的刘峰。
小曼在被评为模范以后,居然疯了,疯到刘峰去看了她两次都不记得。我想,那几年,小曼应该活的轻松多了吧,这是不是上天给她一个修整的机会。
刘峰在战场上丢了一条胳膊,以后的生活很穷迫,老婆跑了,剩下女儿老娘要供养,刘峰依旧是刘峰,骨子里的正气一点没丢,即使发廊女也不放弃,鼓励她们识字,改变自己的命运。就像与他曾有一段过往的发廊女小惠,虽然她没有成功被刘峰救赎,但是她已经知道自己的女儿将来绝不能走自己的老路,刘峰终究还是成功了。
小说的结局,留下很多遗憾,小曼守着刘峰,送了他最后一程。那些曾经在他们命运上踩上一脚的人,无法启齿的道歉,或许,刘峰和小曼根本不会去记恨他们,只是这不在意,会不会让某些人的悔恨再找不到释放的出口,倒成了心头永远的疤痕?
青春已逝,芳踪难觅,时间带走了一些人,留下永远的记忆,不管是逝去的还是活着的,那些快乐和痛苦的交集永远存在,修改不了,只能缅怀。
无戒365天极限挑战日更营 写作训练第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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