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值班,在办公室和“班主任”刘聊了一会儿孩子写作文的问题。
聊天缘起于今天的讲座。
对于专家说的“没有最空,只有更空”,我们都深有感触——虽然她是一名英语老师。
看现在的孩子,尤其是中学生,写作大多喜欢罗列史实,或空发议论,或无病呻吟。如写爱国,必是要写屈原怀石沉江的,必是要写文天祥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这些可不可以写呢?当然是可以写的。关键是你怎么去写?如果只是把事实讲一遍,没有自己的情感和思考,那还不如让读者去读史书——史书上记载得更详细更全面。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孩子写作须是要写“我”的。以“我”的眼去观察,以“我”的耳朵去聆听,以“我”的心去感受,以“我”的手来写我想要说的话。刘老师讲了一件事:她让她家上小学二年级的孩子写一段关于“风”的文字。我说,这个题目出得有问题。对于如此小的孩子来说,“风”是一个太泛化的题目。到底是写春风,还是写夏风、秋风,或者冬天的风?是写校园里的风,还是写城里小区的风,或者农村田野上的风?对于二年级的小孩子来说,给她这些具体的规定,其实就是在设定场景,就是在引导孩子用“我”的眼去观察,用“我”的手去写“我”的感受。不然,孩子一定是“闭门造车”,写下的文字一定都是别人的话,比如课本里读到过的“呼呼地刮着”“乌云被吹散了”“飞沙走石”等等,让人读来,只知道确是在写风,却不知道是哪里的风,什么季节的风,甚至有时会有时空错乱的感觉。这样的文字读来就给人以“空泛”“雷同”之感,不会有“此情此景”的感动。
冈察洛夫说:“我只能写我体验过的东西,我思考过和感觉过的东西,我爱过的东西,我清楚地看见过和知道的东西,总而言之,我写我自己的生活和与之常在一起的东西。”
写“我”就要写生活。刘老师谈及让孩子写小狗的事。这个选材就很好,如果是让孩子写熊猫就难办了。小狗,是生活中常见的,也经常接触的,甚至很多家庭都会养的。孩子来写,只要是愿意写,必定是有话可说的。而学生大多不喜欢写眼下的生活,反倒喜欢“扎古人堆”,喜欢写课本上讲过的那几个人物;或者写玄幻——记得某学者说过,玄幻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因为它不需要史实,不需要精心的构思。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生活最能打动人。生活是每个人都有的。只是有人善于观察善于思考,所以生活就变得鲜活而深邃;有人是生活的瞎子,所以觉得自己没有生活,因而也无甚可写。记得在学了《兰亭集序》之后,由“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引出一个话题,让学生谈谈对生死的看法,并写成一篇随笔。在几十篇文章里,唯有一篇《代价》让我感动不已。与其它文章不同,该文没写屈原怎么死的,没写文天祥怎么死的,也没引用一句名言。文章开篇写道:“我讨厌我的外婆。”接着写外婆的各种讨厌:都那么老了,还跟年轻人一样玩朋友圈;逼我练琴,有时还用棍子打我的手等等。然后写外婆某一天突然被推进了ICU重症监护室,周身插满了管子……那一刻,自己的内心开始翻腾(对生命的思考)。文章最后写道:“我很怀念我的外婆。”这篇文章后来被推荐发表在年级刊物《鹤鸣》上,有老师曾说,这篇文章写得真感人。
写生活能够感人,但不一定会感人,因为还要看你怎么写。有人写生活就仅仅是为了写生活:只是对生活进行“重放”,即只有生活的原本再现,无剪辑,无思考。这也是要不得的。
刘老师谈到让孩子写“热”,想看看孩子能够写出多少种热来,比如“闷热”“酷热”“炎热”等,这是很好的,既帮助孩子丰富了词汇,又培养了孩子对语言敏感的能力。我说如果让孩子能够不言一“热”字,却能让读者感受到“真的是很热啊”那就好了。该怎么写呢?刘老师说写知了,写小狗,写树叶……这有点套路了。我说按照前面谈的,一定要写“我”。孩子是要写在哪里感到热呢?如果是教室,就没法写小狗了。刘老师说是小区里,孩子写了树叶,写了老人搬了凳子拿着扇子到小区树荫下打牌。我说凳子、扇子、打牌,这三者哪一个才是与“热”密切相关的呢,当然是扇子,扇子就是一个必须突出的“细节”。
学生写作“空”,实际上也体现在“无细节”上。多数学生写作缺乏对细节的撷取与描写,而只是“概念化”地表述。例如“天气真热”“我烦闷极了”,泛化的表达充斥全文,读者只见诸多字眼,却不能感同身受。这样的文章是“喊”出来的,是宣传标语 ,是口号,只能给人以顷刻的惊颤,而无法产生“含蓄隽永”“余韵悠长”的艺术效果。这样的文章读来便觉“空洞”。
阿·托尔斯泰说:“我在生活中到处寻找细节,如果把我的作品比作编织好的生活的网,那末细节就是网中结点。”我想说,如果把作品比作一间屋子,那么主题是框架,而细节则是那些令你流连往返的装饰:或是玄关处一支插在玻璃瓶里的干花,或是挂在书房墙上的一幅字画,或是窗台上静静开放的一株茉莉……记得专家在解读《门》这篇文章后,一直在提及那个修下水道的工人,虽然他每次都是在强调“有没有这个工人又有什么重要的呢”,可我倒觉得这个真的很重要——当然也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有了这样的细节,作者要说的理才有了支撑,才有了打动人心的力量;说它不重要,是因为换成可以支撑主题的别的细节也是无妨的。还有董桥的《给后花园点灯》一文,里边写到一些细节——这些细节应该是作者读书读到的:郑愁予与于右任,台大中文系教授林文月与孩子的几句对话,林文月去看望台静农的情景……这些细节用笔或多或少,用情或浓或淡,但读来都被深深地打动,让人深切地感受到作者对于当今社会经济、科技腾飞而文化的凋敝的心痛不已。如果没有这些细节,如果只是高喊口号“在发展经济、科技的同时,也要注重文化”,恐怕就很难有这种沁入心肺的感动了。
当然,提倡写细节,也并不是所有的细节都要写出来。屠格涅夫说:“谁要是写出全部细节——那就失败了,必须把握一些有代表性的细节。天才即在于此。”
细节在于表现,也就是说写细节是为了表现主题。所以,写作,尤其是高年级学生写作,不能只是想到要“写”什么,而要想自己要“表达”什么。前者是“象”,后者是“意”,“象”是为“意”服务的,没有“象”的“意”是空乏的。
学生写作的“空”,还表现在没有“意”,即只是写现象,没有思考;也或者说是为写而写,不是为表达而写。叶圣陶先生讲:“文章不是吃饱了没事做,写来作为消遣的。也不是恐怕被别人认作呆子痴汉,不得不找几句话来说说,然后勉强动笔的。凡是好的文章,必然有不得不动笔的缘故。自己有一种经验,一个意思,觉得他跟寻常的经验或意思有些不同,或者比较新鲜,或者特别深切,值得写下来作为个人生活的记录,将来需用的时候还可以供查考;为了这个缘故,作者才提起笔来写文章。”
读学生的周记,经常会读到这样的文章:流水账似的记下周末一天所做的事,从起床到穿衣服,到吃饭到逛街到看电影到回家睡觉。这时我都会忍不住批上一句:你让老师知道了你这一天都干了什么。
没有“表达”的写,写得再多也是“空言”。
而有的孩子不但善于捕捉,还善于感受善于思考。记得有个学生写《那个雨天》,写下雨了,自己在学校对面的小商店躲雨,和店主——一位老婆婆的交谈。在几百文字中,有细节,而且是精心撷取的细节;有“表达”,不只是对事件的纯粹叙写,而是在叙写中展现一位普通平凡的老人的“善”,给人以感召的力量,却又“润物细无声”。
中学生写议论文的时候比较多,但也多喜欢空发议论,一开篇就说我们应该怎样怎样。其实议论文更多的是要解决实际问题的——如果不能解决问题,或者所要论证的根本不是问题,写这样一篇文章有什么用呢?所以,提出自己的观点一定是基于现实中某个问题,否则就是“空谈”。这个问题或者是考试时题目所给,或者是现实中认识不清有争议的,或者是前人未曾意识到的,或者论述不完备的,或者是被遗忘的等等,总之 要具有现实意义,这样的写作才是有价值的。例如:贾谊为什么要写《过秦论》?韩愈为什么要写《师说》?鲁迅为什么要写《拿来主义》?
在写作实践中,比如给一个“规则”的话题,学生大多会开篇就写“我们要遵守规则”“无以规矩,不成方圆”……这都是老话了,前人说得够多了。今天我们为什么要再提“遵守规则”?出了什么问题?——是规则正在被践踏?是破坏规则反倒获得了好处?没有这些现实问题,我们来大谈特谈“遵守规则”,就是老生常谈,只会让人觉得你喋喋不休,啰嗦烦人。
孩子们,作文多写“我”,写生活,写细节,有真正的思考,远离“没有最空,只有更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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