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关于“今冬明春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分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 “冬季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册亨县公安局百口派出所根据本乡实际在辖区内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1月30日,该所民警在深入辖区各江村八组开展专项行动时,接到群众反映:该组村民田某某、陶某海家中藏有枪支。得到线索后,该所所长黄邦武带民警前往村民田某某、陶某海家中开展排查工作。经过民警排查,在田某某家中发现自制火药枪一支,但是枪支零件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和老化,已无法使用,民警当场收缴并对田某某进行思想教育;在该组村民的见证下,在陶某海家中卧室内搜到射钉枪1支、射钉弹66颗、钢筋节33节、黑火药10克、铁沙子20克。民警将陶某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讯问,其对自己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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