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枪支弹药罪,在我国《刑法》中有四个法律条文。其中,
1、刑法第125条规定的罪名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 只要制造或买卖一支枪支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交易两支以上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该罪名还有无期徒刑和死刑。
2、刑法第126条主要是针对枪支制造企业和销售企业,如果这些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制造枪支超过限额或者制造无号、重号、假号枪支,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枪支制造企业的负责人没有死刑。
3、刑法第127条主要针对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犯罪行为,也将被处以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 刑法第128条是律师办理案件中最常见的一种罪名,即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有的出于个人喜好,有的作为收藏品等理由,非常持有枪支多年,对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人,法律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持有数量达到一定限额,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枪支对社会安全没有造成危害的,量刑还是比较轻。
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
20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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