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嘉中,南康平固人黄苗,为州吏,受假违期。方上行,经宫亭湖,入庙下愿:希免罚坐,又欲还家,若所愿并遂,当上猪酒。苗至州,皆得如志,乃还。资装既薄,遂不过庙。行至都界,与同侣并船泊宿。中夜,船忽从水自下,其疾如风介。夜四更,苗至官亭,始醒悟。见船上有三人,并乌衣持绳,收缚苗。夜上庙阶下,见神年可四十,黄面,披锦袍。梁下悬一珠,大如弹丸,光辉照屋。一人户外白:“平固黄苗,上愿猪酒,遁回家。教录,今到。”命谪三年,取三十人。遣吏送苗穷山林中,锁腰系树,日以生肉食之。苗忽忽忧思,但觉寒热身疮,举体生斑毛。经一锂,毛蔽身,爪牙生,性欲搏噬。吏解锁放这,随其行止。三年,凡得二十九人。次应取新淦一女,而其女士族,初不出外,后值与娣妹从后门出,诣亲家,女最在后,因取之。为此女难得,涉五年,人数乃充。吏送至庙,神教放遣,乃以盐饭饮之,体毛稍落,须发悉出,爪牙堕,生新者。经十五日,还如人形,意虑复常,送出大路。县令呼苗具疏事,覆前后所取人;遍问其家,并符合焉。髀为戟所伤,创瘢尚在。苗还家八年,得时疾死。
南朝宋元嘉(南朝宋文帝刘义隆年号,424-453)年间,南康郡平固县(今江西兴国县)人黄苗任州郡小吏,请假超过了期限。他在赶路时经过宫亭湖,就进庙许愿:希望能免于处罚,还想回家,如果许的愿都实现了,就给神供上猪酒还愿。黄苗到州府后,一切都如他所愿,就回去了。带的行李旅费都不多,于是就没进庙还愿。
走到南康郡边界时,黄苗跟同伴挨着停船歇宿。半夜时,他的船忽然顺流自行向下游漂去,快得就象有大风在吹一般。半夜四更时,就到了宫亭,黄苗才醒过来,只见船上有三个穿着乌衣,拿着绳子的人,来绑黄苗。将他绑到庙宇的台阶下,只见神大概四十岁,黄脸,披着件锦袍。庙梁下悬挂着一颗弹丸大的宝珠,光耀满屋。有人在门外说:“平固人黄苗,许愿要供上猪、酒,却逃回家去。我等奉令捉拿,现将人犯带到。”神下令将黄苗贬谪三年,抓取三十人。然后派属吏将黄苗押送到偏远山林之中,将他捆绑在树上,每天给他喂生肉。
黄苗忽然就内心十分忧愁,只觉全身长疮,忽冷忽热,然后身上长满了斑纹和毛发。过了十天,毛发就覆盖了全身,长出了利爪锐齿,性情也变得就想搏斗噬咬。然后小吏解开他的捆缚放了他,让他自由行动。三年时间,黄苗抓了二十九人,按排序应该抓新淦(今江西丰城南的清江)的一个女子,但这个女子出身士族,一般都不出门,后来等到她跟姊妹们从后门出来,去拜访亲戚,女子在最后面,就被黄苗抓走了。因为这个女子很难抓,用了五年,才凑够了三十个人的数量。
小吏就将黄苗送回庙子,神下令把他放回去,于是就给他吃食盐和饭,他身上的毛发渐渐脱落了,头发胡须也渐渐长了出来,坚牙利爪也落了,长出了新的牙齿和指甲。过了十五天,回复了人形,神志也恢复了正常,然后被送到大路上。县令叫黄苗详细地写下他的遭遇,又核对了他前后抓取的人,问遍了所有相关人家,都跟黄苗的口供对上了。黄苗的大腿曾被戟刺伤,伤痕都在。黄苗回家八年后,得了瘟疫死了。
《黄苗》载于《太平广记》卷二百九十六,“神”类。本文意在表示对神言而无信,必遭神罚,但风格上除了志怪,别无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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