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高中同学东,前年春节前,在单位组织的一次半马比赛中,就在即将到达终点的时候突发心梗,猝然离世了。
骤然听得这个噩耗,我简直难以置信,一个活生生的大男人,一个运动健将,一个奔波劳碌半生、生活刚刚安定下来的打工人,还没到知天命之年,就这么没了?
东和我高一、高二同学两年,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用今天的话来说,妥妥的小鲜肉一枚。前些天有位同学晒出了一张高中时的照片,三个人的合影中就有他,即使时光已经过去了30年,照片上的那个人依然风采逼人,神采奕奕。
高中时我和他交集不多,但是知道他脾气好,回想起来总是笑眯眯的模样。他学习成绩一般,高考后去了西安一家民办大学就读,四年后就带着在大学认识的外地女友回来了,宣告了他的婚讯。
这在我们班可是大事,同学要结婚了!第一个呀,多么新鲜的事情,大家恨不得大闹三天疯个够。当时,东的父母还在我们本地一家国企上班,虽然企业已是岌岌可危,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还是给他准备了一套婚房,两室一厅的房子,小俩口独自居住,条件真不错!要知道,那正是住房紧张的时期,还没有商品房的概念,很多人新婚都是和父母挤在一起的。
新房里已经买好了全套的家具,沙发是转角的,电视是东芝的,衣柜是当时流行的组合式,卧室里还有梳妆台……生活必备,应有尽有。这条件,在当时真是已经没得说了。一大帮同学在他家新房里,折腾了好几天,我记得有一晚上还玩了个通宵,太自在了,忙得都忘了人家是新婚。
新娘是安徽人,为了爱情,跟着东来到了我们这里。婚礼上没有娘家人,据说是父母不同意这门婚事,女孩偷偷跑来的,就是私奔吧?看着琼瑶小说长大的我们,觉得生活比小说还精彩,还浪漫,这是多么美好的爱情啊!年轻的时候不谙世事,哪里想到这样浪漫的爱情最终会惨淡收场呢!
我们当年大学毕业都是包分配的,可是东和妻子都是民办大学毕业,就没有单位。那也没关系,当时很多私营企业已经欣欣向荣,只要自己肯努力,能吃苦,有能力,就会有好的生活。东和妻子尝试做过很多事,后来在同学们的帮助下,在一个学校门口的黄金地段开了一家小饭店。婚后一年,生下了女儿。
后来的很多事就是从同学口中听来的了,说起来对他颇有微辞。他的小饭馆是同学们帮着干起来的,当时有同学分配到了税务局,尽自己的能力帮他获得了免税的资格,因为离得近,有时候就带着单位的人去给他捧场,一来二去也都熟识了。可是,当单位的同事去他店里吃饭的时候,一点优惠也没有,甚至连个打火机之类的小玩意儿都舍不得给,搞得同学也很没面子,关系渐渐淡了,有时候同学间的聚会也不叫他了。
那个小饭店大概干了两年左右就关门了,后来听说他跟着妻子回了安徽,一走十几年没有音讯。等到再见面的时候,他已经是孤身一人回到家乡,妻子跑了,不知所踪,不管他,也不管女儿。女儿一直是外公外婆抚养长大的,已经上了大学。离婚了吗?说不清楚,反正人到中年,孑然一身,倍感凄惶。
他在一家以工作压力大而著称的企业打工,后来终于从沿海回到了家乡,还是打工。比起大部分同学安稳的生活来,他的境遇确实差了许多。同学聚会,他总是长吁短叹,后来就很少见面了。我再次听到他的消息,就是他的噩耗。
同学们帮忙处理了他的后事,才知道他两年前又结了婚,新买了一套房子,贷款已经基本还清,据说还有五六万元需要还。家里父母俱在,都已是高龄,原来的国企单位早已破产,老俩口靠退休金维持生活。家里还有一个妹妹,生活境况也不好。同学们的礼金,全都给到了他的女儿手里,最可怜的还是这个形同孤儿的孩子。
后来的事情便超出我们的预料了。因为他是参加单位活动去世的,单位赔偿了100万元。这100万元怎么分,成了纠缠不清的一团乱麻。本来按照我们理解,父母一份,妻子一份,孩子一份,或多点或少点,也就了却了这件事情了,各自还进行自己的生活就好了。谁知道前几天几个同学碰面才知道,哪里有这样简单!
父母想全部要了这笔钱,他们老了,还有一个生活无着的女儿;妻子自然不同意,她也想多要一些;孩子呢,理所当然是要有的,能多一点当然最好,于是开始打官司,两年了还没有解决问题。现在怎么样呢?
听同学说,现在他的父母、妻子、女儿全都挤在他新买的那套房子里住着,除了钱财,谁都想要这份房产。最可笑的是,他多年不见的前妻也来了,也住在一起,给女儿撑腰。不知道这么多人每天怎么相处呢?
九泉之下的他,可知道生活成了一团乱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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