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有些公众号的文章在抨击摩拜单车向用户收取299元押金,是没有牌照的揽储金融公司,然后使用前还要另外交10元以上的充值金,用户用不完想退余额还不给退还。由于目前共享单车的租金收入不高,但是单车的耗损率及闲置率高却不低,所以有人讽刺共享单车业者赚的就是押金及充值金。
但我们若从财务的角度来看,摩拜等共享单车业者即便从用户身上事先收到再多钱,这笔钱是不能列为销售收入的,其营业额只能算用户使用的租金总和。让我们科普一下,押金应该计入什么会计科目?押金应该列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其他应付款应开立专属账户,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押金属于负债?这是当然的,因为这笔现金将来是要还给用户的,企业只是代为保管。充值金是属于预收账款,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此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为一项负债,记做流动负债。当用户使用了商品或劳务时,从充值金扣掉商品或劳务的现金所值,这个扣掉的部分才能算营收。
所以如果共享单车业者只想靠赚押金及充值金发财,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卷款潜逃。这个假设不合逻辑,有些玩笑意味。因为共享单车业者不是像有些传销公司实际投入的成本不高,主要靠“玩制度”赚钱,共享单车业者可是花了好几亿的巨资在这个生意上,那么多钱都烧得下去了,结果经营企业的目的是去靠押金及充值金来赚钱?别说笑了!
本文前面科普了押金及充值金在财报上是负债,财务知识非常专业的风投及天使投资人会因为看到这笔收到口袋里的庞大“负债”,所以因而觉得共享单车值得投资?当然不是,他们看中的不是区区的租金收入,更不是想借此变相揽储。他们在营造一个未来赚钱的故事(题材),使劲把风口的风鼓大了(估值高涨),待时机成熟时把手上的股份卖给下一轮接手的法人或散户,大赚资本财。
这才是烧钱的共享单车背后盘算的盈利模式,再多美丽的口号,形象的包装,对市场前景的乐观,就当热闹来看吧。我们小老百姓玩不起资本游戏,搬张小板凳,当个吃瓜群众围观总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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