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自私渺小,但一旦为了自己的爱人、孩子,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每个人也都能绽放出耀眼的光环。渺小而又伟大,伟大而又渺小,这就是人类。”
以上就是我看《许三观卖血记》后的最深的感悟。
许三观本没什么好伟大的,他很肤浅,单单是看许玉兰长得好看,请她吃了小笼包、话梅、西瓜就要挟许玉兰,要她跟当时的男朋友何小勇分手,跟自己结婚;
当许三观知道一乐是许玉兰和何小勇的孩子之后,就动手打了许玉兰,并且拒绝干家务活,来惩罚许玉兰。甚至去找自己最初喜欢的另一个女孩林芬芳,并在林芬芳腿断时就跟她发生了关系,来寻求心理上的平衡。
他还有一点狡猾,他忽悠许玉兰的爸爸,只有一个女儿的许玉兰父亲,只要许玉兰嫁给自己,生出来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孩子都姓要许,许玉兰家的血脉就不会断掉。从而让许玉兰的父亲逼迫许玉兰嫁给自己。
他有那个时代特有的愚昧,坚信卖血前多喝几碗水,就能够减少血的浓度,使血变多,喝完水后,原来两碗血的量,能卖三碗。
本来我对这个人物是无感的,可是当一乐打伤张铁匠家孩子要许三观赔医药费时,他忍着伤心和不舍帮铁匠把自己的家搬空时,我发现他身上有了正义的光辉。
他第二次卖血是为了换回辛苦十年的家,被铁匠搬空的家;第三次卖血是为了让自己年轻时喜欢的姑娘林芬芳更好的养伤。他占了那姑娘的便宜之后,心心念念想的是如何让姑娘更好康复,以至于傻乎乎的买了一大堆礼物送到林芬芳家,从而直接引起林芬芳老公的怀疑。这一次,我发现他也不是完全自私没有人性的,他单纯的有点傻,还有一点点可爱。
他第四次卖血是为了让挨饥荒的家人吃一顿面条,特别是最后他背起一乐,那个何小勇和许玉兰生的孩子,放下心中的恨,只为孩子开心,让他也吃上面条时,我发现了他的人性里的柔情和温暖。
他第五次卖血是为了让身体不好的一乐能够更好的在乡下生活,这时,我为他感动。
第六次卖血是为了孝敬二乐的队长,希望队长能对二乐好点,让二乐早日回城。当刚卖完血,身体没有康复的他一杯接着一杯被二乐队长逼着喝酒时,看着书中喝的晕晕乎乎的他,我的眼泪都要落下来,只想冲进书中夺掉他手中的酒。
第七次,一乐病的很严重,在生命的边缘时,他不要老命的连续卖血,坐着火车一站地一站地的挨个县城去卖血,当医生看他面色发黄,瘦如骨柴拒绝让他卖血时,他站在太阳下,让阳光把自己的脸晒的通红,从而骗过医生,继续卖血导致昏迷时,我再也忍不住泪水,任他流下来。
我发现他真的是一个英雄,小市民中的大英雄。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一次比一次伟大,这是一个男孩渐渐成长为男人,成长为父亲的伟大。
网友评论
我一直认为看小说太浪费时间,而小说可以给的启发和折射的东西实在太少。因此很少去认真看一本小说,尤其是近现代的小说。
看到阁下认真的分析这本书之后,能体会到阁下在阅读时候,伴随着主人翁情节的开展,内心体现的复杂情怀。也看到了作为一个人物都是复杂的。感谢阁下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