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朋友,是个温暖的词,你懂的,我指的是真正的朋友,哪怕不是过命的交情,但是,也灿烂了你的一段时光。
最近经常会想起那些,有过很深的印象,带给我一段特别美好的时光,让我想起来都是暖暖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却失去了联系的朋友,我称为遗失在风中的朋友。
2.
想写的第一个朋友,是一个叫彭岷华的男孩,我刚上中专那年,因为一篇名为《憧憬》的文章被招进文学社,并成为活动部部长,也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他。
他是我部门里的一个元老,比我高两界,在我文学社的工作中,给了我很多支持。那个时候的我,满脑子都是侠女梦,特别喜欢舞刀弄剑,在校园早恋泛滥的时候,我还情窦未开。
不知道现在的高中生还流不流行,反正我们那时候,特别流行认哥哥认姐姐认妹妹,其实,我小时候就特别想要一个哥哥,感觉有一个哥哥,就有了安全感,就不会被欺负。在他的提议下,我就变成了他的妹妹。那年,他19岁,我15岁。
我们经常一起打篮球,一起写文章,谈天说地,那个时候,文学社有个编辑部的女孩喜欢他(那女孩跟我同一届,比我大三岁,我上学比较早,同学基本都比我大两三岁),经常给我买果冻,让我帮她递情书。我乐此不疲。
他要毕业了,准备去城里的火车站买票(我们的学校在郊区),说让我陪他一起去,他请我吃了顿特别丰盛的午餐,至于吃的什么,真忘了,只记得吃完饭后,他让我在一个地方等他,他去拿票,我乖乖地等在原地。
忘了过了多久,他出现了,手里拿着一卷报纸包着的东西,递给我,说,这是给你的礼物。我疑惑地打开,看到包着的东西时,兴奋的跳了起来,那是一把很漂亮的剑。(那把剑在我毕业之前,都被我挂在床头)我看着他,感觉他眼睛里有光,脸上泛着红。
他毕业了,我还吃着他“女朋友”的果冻,因为她经常向我打听他的消息,因为他每个星期给我写一封信。只可惜,直到他毕业,我都没能帮她追到他,好失败的感觉。
有一天,像往常一样,我拆开他寄来的信,这次,他的信纸没有折成心形,打开折成长方形的粉红色信纸里,包着一张100块钱,很新很新的100块钱,他说,他发工资了,他人生中的第一笔工资,但是没时间出去给我选礼物,所以让妹妹自己去买喜欢的。
我给他回信,说谢谢哥哥(那时候100块钱,是差不多一个月的生活费),说等我到时候赚钱了,一定给他买好多礼物,给他买好多好吃的,还把近期发表的文章给他寄了过去。
接下来的两年时间,我经常去小卖部接电话,接爸爸妈妈打来的,也接他打来的,他换了好几个工作,但是,他没忘记给我打电话,给我写信。暑假寒假,也一样,我们的联系,没断过。
后来我毕业工作了,北漂着,居无定所,偶尔会给他的传呼机留个言,但是,他电话找不到我了,信也不好寄了。
等到后来我有了手机,却找不到他了。
本以为这个哥哥也就这样遗失了,有关我和他的故事也就这样结束了,直到前几年,在一个文学网站,遇到一个熟悉的笔名,是那个编辑部的女孩,她问我,你跟他还在联系吗?我说,联系不到了。
她说,你还记得有一次我们正在打篮球,有几个你的初中同学来找你吗?我说记得啊,怎么了?她说,从你走到球场边跟你同学聊天的时候,他的眼光就没离开过你。我一愣,说,他真的对我是挺好的,像亲哥哥。
她发来一个难过的表情,然后一行让我目瞪口呆的字,/他喜欢你,喜欢了很多年,不是哥哥对妹妹的那种喜欢/。我吓了一跳,以为她打错什么字了,准备询问,但QQ提示,你的好友已下线。
之后,她的这个QQ再也没亮起来过,而她最后说的那句话,惊扰了我无数个睡不着的夜晚。想想她给我买的那么多果冻,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的我们,我十四五岁,他和她十八九岁,像刚抽出嫩芽的茶叶,像才露出尖尖角的小荷,他从始至终没对我说过喜欢我,但是,他说过,会一直对我好。我也未曾说过喜欢他,但是我真的有想过,认他当一辈子的哥哥。她一直喜欢他,被拒绝了一次又一次,在那个自尊又敏感的年纪,但她,却一直没放弃,没放弃喜欢他。
当初的我们,都喜欢对方,我们的喜欢都是真的,但我们的喜欢,不在同一频道。
时至如今,10几年过去了,或许我们都各自成了家,如果有缘再见,唯有轻轻地说一句,谢谢你,哥哥。
谢谢你温暖了我青梅煮酒的时光。
谢谢你芬芳了我的花季雨季,让我往后的时光,每当遇到挫折,自我怀疑时,都会想起,有个男孩,曾经偷偷的喜欢过我!
风中的朋友之——彭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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