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口拙“,这几乎是唯一的理由。不是天生的,是随着童年成长一点点变得不能说,昨天看毛姆的《总结》,他写了自己很多缺点:诸如胆小,“我会对同伴有种本能的畏缩,这使得我很难和他们相熟。”
对此我也深有同感,很难用“明快”的语言表达出自己想表达的,借助书面似乎可以,但也总是很难理清逻辑,想说得直白和客观,需要一天之中访问好几次维基百科、百度百科,或翻看前几天看过的书,和高中语文培养过的2小时结束考试,下笔千言作文的能力相去甚远,欲写已忘言。
总结一下,和自己学SQL的经历也有关,凡事想通过结构化语言快速完成目的,简洁有效率几乎是唯一的目的,通过关键字加的子句越多,反而会让运行效率变慢,程序员每天处理的,就是让执行速度变快,写出来的句子更容易让产品经理读懂。
然而生活用语的功能完全不同,不是结构化各种运算对象的存储过程,而是select * from 的穷尽查询,对话交流建立在化解双方焦虑的基础上,更多的是表达与倾听,解决方案更多是穷举法过程中的灵光乍现,所以语言较文字沟通更注重过程,而非效率。
文字表达是SQL语言实现所借助的重要工具之一,许多程序员不止会一种“语言”,看上去寥寥数语,却可以写出一段逻辑严密的结构化语句,想起在公司培训的时候,师傅出的每道题,最终答案公布出来,都是行云流水般的畅快,让人叹服。
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让阅读者更容易了解,如果能做到让所有人看完这段文字便心生愉悦,是最好不过的,以前总认为写作是作者对读者单向的倾诉,直到现在才明白,和SQL一样,文字是用来和机器、人类进行交流的,写作并不是一个人的叨叨,更多地是训练明确的目的和清楚的思路,借助现有的自媒体平台,和无限多的受众进行沟通,从中结识有写作爱好的朋友,互相学习培养写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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